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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岳义局长  为什么必须坐牢18年

——萧山五青年杀人案复盘

“真凶”再现 考验刑诉法.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刘长 实习生 廖颖

发自:杭州 2013-01-24 11:53:13 来源:南方周末

标签冤假错案案件复查杀人案刑诉法编者按:根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浙江萧山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案可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庭审程序处处明显违法,特别是,“疑罪从无”原则在1997年的刑诉法中已确立,法官依然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疑罪从轻”落判。此案判决时,恰逢1997年首次大修的刑诉法生效;15年后,案件出现逆转,正好赶上再次大修的刑诉法实施。浙江政法机关主动发现并启动纠错机制,“小宪法”能否真正得到落实,此案可成为一面镜子,结果值得期待。

“听说主要是抓名字里面带‘建’字和‘冬’字,且没有正当职业的年轻人”。庭审调查基本上由法庭主持并纠问,公诉方宣读的书面证言等证据,只问被告人有无异议,“被告人略作解释,则遭训斥”。

迟到的指纹比对,令真凶浮现。当年没有任何有效物证,法庭仍判死刑,“留有余地改判死缓”。5个青年最宝贵的17年,留给了监狱。“没有证据,任何时候都是要翻案的。”1997年冬天,浙江律师许德法在二审辩护词的末尾,这样写道,“定案必须要有证据……本案很可能是一起假案。”

15年后,一语成谶。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萧山市(现为杭州市萧山区)发生两起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事件,警方认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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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提示
       王建平是1995年11月28日上午被通知到萧山市城东派出所的,随后在那里待了4天,被当作案件的突破口,“棍打、水淋、电警棍打、吃扁担铐、劈打数百个巴掌、罚跪、不给睡觉,直至我二次抽筋、右手食指打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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