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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保振院长  是谁坏了我们的名声

——死刑保证书案嫌犯被判无罪 称曾遭警方刑讯逼供

2013-04-26 02:21:1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核心提示:4月25日,曾广泛引起关注的“死刑保证书案”嫌犯李怀亮被判无罪,当庭释放。至于为何此次判决与之前差异如此之大,李怀亮称其之前所做的有罪供述是警方刑讯逼供所致,当时警察用链子锁打他,他扛不住了才承认杀人。而所说的情节,全部是按警方的要求讲述的。



昨天下午,曾两度对杀人嫌犯李怀亮作出死刑、死缓判决的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经历了一整天的庭审后,当庭宣告“李怀亮无罪,立即释放”。下午6点钟,当夕阳的余晖再次洒在李怀亮身上时,这个被关押了12年的农民站在叶县看守所门外,久久不愿移步。记者发现,尽管已迎来阔别久远的自由,李怀亮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喜悦,眼神甚至有些呆滞。当然,此时的李怀亮更不会知道,自己的案子早已成了全国瞩目的“名案”,还有一个名字叫“死刑保证书案”。

尘封旧案

一纸死刑保证解封陈年积案
2012年2月21日凌晨,一份被微博网友“新闻805”曝光的“死刑保证书”,令一桩10多年的杀人奸尸案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1年8月2日的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当天晚上,13岁女孩郭小红(化名)去村北沙河堤上挖蝉蛹,此后再也没有回家。郭小红的家人四处寻找无果于当晚报警。8月4日下午,警方在沙河下游的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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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提示
       李怀亮的律师指出,李怀亮在被拘留后,最初的8月5日和6日白天所做的供述都是无罪供述,但是6日晚上突然变成有罪供述,毫无过渡,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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