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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波县长 强奸女大学生者格杀勿论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4-09-08 10:13:3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第二天一早,他便和其他亲友一起赶往学校,开始四处寻找。昨天上午9点左右,他们和民警一起又来到“后街”外的河岸边寻找,结果在草丛中发现了陈欢的遗体。

简介:
,张颖波县长  强奸女大学生者格杀勿论

——女子遭黑摩的司机杀害并碎尸焚尸案开庭
2014年09月05日 02:26
来源:新京报

昨日,河南女子刘艳杰被“黑摩的”司机杀害并碎尸案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起诉书显示,今年3月5日,被害人刘艳杰在郑州上班首日,由于加班错过公交车,搭乘被告人葛科初的“黑摩的”,葛看刘孤身一人便萌生歹意,通过暴力手段将刘艳杰强行拉至住处,将其杀害毁尸灭迹。昨日上午,身穿看守所囚服的葛科初被法警带上法庭。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葛大部分时间将头埋在桌案上,既没有看旁听席上刘艳杰的家属,也没有看自己的家属。

被害人刘艳杰的舅舅介绍,刘艳杰今年刚22岁,河南周口扶沟县人,去年6月才从中原工学院毕业,学的是服装设计专业,今年3月刚找到工作。该案昨日未当庭宣判。

深夜22点失踪

3月5日,是刘艳杰入职第一天。她在郑州市中原路赵坡新村一家服饰公司工作。赵坡新村位于郑州市西三环外,相对偏远,她和姐姐刘改改租住处位于铁炉村,在7公里外的绕城路,乘坐公交10多分钟便可回家。

当晚21点40分,刘艳杰在电话中告诉刘改改,由于加班下班晚了,她在等公交车回家。刘改改说肯定没公交车了,让妹妹打的回家,还叮嘱她,要坐在后排,这样发现问题好脱身。晚22点04分,刘艳杰仍未回家,刘改改再打她电话,电话没人接了。

在之后的近40分钟里,刘改改打了10多次妹妹的电话,仍无人接。22点38分,电话终于接通,但刘改改听见电话那头只有狗叫声,没人说话。刘改改大声问:“你到底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但没人回应。21秒后,刘改改挂掉电话。但当她再打过去时,刘艳杰的电话已变成“无法接通”。

22点40分,刘改改邀上几个朋友,开始满城寻找刘艳杰。截至3月6日凌晨2点左右,他们打车绕遍了刘艳杰回家所有可能走的路,但没有刘艳杰踪影。身着白棉袄,蓝色仔裤,身上现金不足50元的刘艳杰消失了。

次日,刘家全家人赶到郑州,持续寻找,并报警。随后家人在网上注册了“寻找刘艳杰”的ID,发帖寻找线索。

通过技术手段破案

案发几天后,警方终于发现刘艳杰的踪迹,但警方带来的是噩耗,他们在葛科初位于郊区的家里找到大量未烧尽的骨殖。昨日庭审上,公诉方提到,就在刘改改22点04分打刘艳杰电话而无人接听时,葛科初已经开着黑摩的载上了刘艳杰。

犯罪嫌疑人葛科初在杀害刘艳杰过程中,因刘的手机频繁来电,就将刘的手机电池拔出,这造成刘艳杰的姐姐后来拨打刘艳杰手机时,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艳杰遇害后,葛科初将刘艳杰的手机卡拔出烧掉,但将这部手机送给了同居的女友,谎称是自己捡到的,葛科初的女友还拿这部手机给葛拍了张照片。

昨日,律师和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破案过程中,刘艳杰那部未被毁掉的手机成为关键线索,“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定位了这部手机,后来才顺藤摸瓜找到了葛科初。”

找到葛科初后,警方在葛家中用砖块垒砌的锅灶内发现了大量未被烧尽的骨殖。公诉方称,葛科初现年50岁,曾患小儿麻痹症,以开养狗场和开黑摩的为生。葛科初曾有三次犯罪前科:1992年因犯抢夺罪被中原区法院判刑5年;1996年因盗窃罪被中原区法院判刑10年;2006年,再次犯抢夺罪被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刑3年。

嫌犯当庭否认:她是被狗咬死的

昨日,郑州市检察院当庭对葛科初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指控,3月5日晚差不多21点40分,葛科初开着三轮摩的到了赵坡新村公交站附近。葛科初热情地与刘艳杰讨价还价后,答应收10元钱送刘回家。在途中偏僻处,葛科初意图对刘艳杰不轨,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后葛强行将刘带至自己家中,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事后,葛害怕事情败露,遂动手将刘掐死,并毁尸灭迹。

公诉方指控葛科初犯故意杀人罪后,葛科初朝法庭嚷了一句,“都是假的,都是不实之词。"根据葛科初供述,他称刘艳杰是“搞服务”的,他热情邀刘上车后,在路上僻静处即对刘艳杰有非礼举动,两人曾发生争执。他随后将刘带回家。

葛科初供述称,刘艳杰不是他杀的,而是被他家的狗咬死的。他把刘艳杰领进屋后自己就去了厕所,等他出来时听到狗在叫,看见刘艳杰躺在门外距离门口一米多处,脸上已经被狗咬得露出了骨头。“我平时晚上出去,都是把两只大狗放到院子里,好看家。”

“我赶紧把狗撵开,一摸那女孩(刘艳杰)的鼻孔,坏了,没气了。”葛科初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之后才想起自己前科累累,刘艳杰死在自己家中,虽然不是自己杀死的,但到时说也说不清楚,“我就想到把她埋了,或者扔出去。”

公诉方随即在庭上公布了警方的调查驳斥这一说法:“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葛科初家的两只大狗平时都是关起来的,所以不存在两只狗咬死刘艳杰的可能,他这是狡辩。”公诉方称,葛科初的狡辩不止于此,在侦查阶段后期,葛科初作出了多份完全矛盾的供述:一会儿说刘艳杰是乘坐他的黑摩的时摔死的,一会儿说是狗咬死的,一会又说他强奸刘艳杰后怕事情败露,遂掐死了刘艳杰。

葛科初辩称,矛盾的供述是因为他受到刑讯逼供,“我的肋骨部位有伤。”公诉方称,葛科初的同居女友证实,刘艳杰被杀后,葛科初跟她在电话里说“我被狗扑到了,伤到了肋骨”,“这说明葛科初的伤是旧伤,根本就不是遭受了所谓的刑讯逼供。”

公诉方指控:“葛科初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请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昨日,刘艳杰家属聘请的律师李建强告诉新京报记者,刘艳杰的母亲终日精神恍惚,生活基本不能自理。

因为被告人前科累累,犯罪后无悔罪表现,刘家恳请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200万元。

□新京报记者张永生河南郑州报道

新闻链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女大学生张琳琳失踪案成功告破,9月6日晚,省公安厅发布消息,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当日郑州警方侦破张琳琳失踪案,杀害张琳琳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落网。
  9月3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1级英语专业23岁的女学生张琳琳,9月2日上午从郑州市古荥镇家中出门返校,途中与家人失联。接警后,郑州警方迅速行动,省公安厅指挥郑州、开封两地警方组织力量全力查找。9月4日,郑州警方经侦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黄某被锁定。黄某到案后,向警方供述了其欲强奸未遂将张琳琳杀害的犯罪事实。

  警方称,黄某,男,58岁,系被害人张琳琳同村村民,2009年黄某因犯罪被判刑一年。9月6日下午,警方按照犯罪嫌疑人黄某的供述,在案发现场附近一鱼塘边的水井中找到张琳琳的尸体。目前黄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另据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消息,9月6日,在河南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郑州警方侦破河南大学女大学生张琳琳失踪案,抢劫杀害张琳琳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落网,张琳琳的遗体也在案发现场附近一鱼塘边的水井中找到。

嫌疑人邻居黄某被抓
张琳琳是9月2日上午8点多离家前往学校所在地开封报到的,直到当天晚上也未与家人联系,家人和同学都联系不上她,手机关机。有消息称,已有嫌疑人——其邻居黄某被抓。
对此,记者联系了张琳琳的姐夫陶然。他称,家人仍无琳琳的任何消息,焦急万分。琳琳的母亲说:"女儿下落仍不明,到底抓没抓到嫌疑人我不清楚,我祈祷孩子没事。"
同时,琳琳的母亲还说:"目前还不确定那个人(邻居黄某)与此事是否有关。警方正在调查。"他们一家人也在帮助寻找那个邻居,还没找到。
张琳琳失踪当天从鱼塘边走过。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张琳琳家所在的郑州北郊古荥镇张家邦村,琳琳家及其几个亲戚家都锁着门。对于琳琳的事,多名村民很感慨,说村里大学生本来就没几个,出了这事,他们都很为琳琳担心。

有两名村民称,琳琳家在古荥镇黄河桥八队黄门村附近的黄河铁路桥那儿承包有鱼塘,她和她爸妈经常在那边住,很少回村里住。
一村民称,村里不通公交车,琳琳失踪当天是从她家鱼塘那边走的,"我们听说,琳琳家鱼塘的邻居黄某被抓了。说是他被抓时,脸上还有被抓伤的痕迹"。

另一村民说:"我听说,琳琳当时刚走出没一会儿,姓黄的那个男的就开车出去了。当时琳琳的母亲还跟他搭话说:‘要知道你开车出去,我就让俺闺女坐你的车了。’据说目前那个姓黄的还不承认,他是古荥镇黄河桥八队黄门村人……"

警方在黄某家勘查寻找线索
在琳琳家鱼塘附近,记者见到了琳琳的婶婶。她称,琳琳家和黄某同在这儿承包了鱼塘,"鱼塘承包期马上到了,人家不让再承包了,退还了几家鱼塘承包人每家2万元。当时这笔钱都给了黄某,让其他承包户去他那里拿。"琳琳返校的前一天,琳琳的母亲去黄某那里拿了钱,准备给琳琳交学费,"当时俺嫂子送琳琳没几步,因为刚下雨路滑就没送太远。琳琳刚走没多远,黄某便开车出去了……"

她说,琳琳失踪后,黄某一直在鱼塘那里,时不时会打听琳琳的下落,总是问:"还没有线索?"
随后,在琳琳婶婶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了黄某在黄门村的家,看到多名警察正戴着手套、脚套在黄某家勘查。
黄某供认抢劫杀害张琳琳
昨晚21:42,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发布消息称,9月3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快速反应,河南省公安厅指挥郑州、开封两地警方组织力量全力查找。

9月4日,郑州警方经侦查,锁定重大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男,58岁,2009年因犯罪被判刑1年)到案后,供述了抢劫杀害张琳琳的犯罪事实。
9月6日下午,警方按照嫌疑人黄某供述,在案发现场附近一鱼塘边的水井中找到张琳琳的遗体。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新闻:河北女大学生返校途中失联
本报讯 昨天7:41,央视在其官方微博上发新闻称,又有女孩不见了!就读于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的保定女孩刘辉,8月31日下午返校途中与家人失联,也未到学校报到。目前刘辉的家人已经报警,警方已立案。

据了解,刘辉身高1.65米左右,身材中等,长发,皮肤偏黑。8月23日,失联女孩刘辉向家人要了学费12000元存入银行卡内。8月31日,女孩失联当天,其银行卡有取钱记录,地点是山东滨州。9月5日,刘辉银行卡中仅剩的8000多元被分三次取出,仅剩12.79元,取款地点同样是山东滨州。

新闻链接:武大珞珈学院一名女生前晚在返校途中失踪,昨天上午,女生的家长和民警在校外数百米的桥洞里发现了女孩的遗体。

  大学女生晚归途中遇难
  11月12日13点56分,网友“@baBy-小卑鄙”发布微博称,自己的室友在11月11号晚返校的途中失踪,希望网友能够扩散消息帮助寻找。
  昨天上午,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在江夏区文化大道大港村段的一处桥洞中发现一具女尸。随后,记者获悉,经过同学及家属辨认,该女尸确系在11号晚间失踪的女生。
  400米“后街”无路灯

  遗体发现的地方位于文化大道1号桥下。昨天中午,记者赶到这里时,周围已经拉上了警戒线,民警正在现场勘察。
  记者注意到,与这座桥最近的公交车站“文化大道大港村”大约有200米的距离。绕过桥后是一条背街小路。学生们把这条小路称作“后街”。

  沿“后街”步行大约400米后,穿过院墙上的一个门洞就进入了校内的宿舍区。不少同学告诉记者,因为学校正门离公交车站和宿舍区都比较远,因此他们大多习惯通过“后街”返回学校。
  很多女生告诉记者,因为整条“后街”上都没有路灯,她们都不敢在晚上单独通过,校方也曾就此事进行过提醒。

  最后遗言:我到公交站了
  遇难的女生名叫陈欢,现年20岁,系武大珞珈学院信息管理系电子商务专科2班的学生,住在校内的13号宿舍楼。经过一番打听,记者找到了陈欢所在楼层的一名同学可可。
  可可告诉记者,陈欢最近刚刚在武昌张黄新村找到一份实习的工作。事发当天下午5点,陈欢前往公司办事前,还发短信请她帮忙查询公交路线。
  在陈欢返回的公交车上,可可还与她有过通话。可可回忆说,陈欢最后说的一句话是,“我到大港村公交站了,先不说了啊……”

  死者是家中的独女
  在珞珈学院校内,记者见到了陈欢的父亲陈玉忠和其他亲属。46岁的陈玉忠是黄陂区木兰乡人,陈欢是家中的独女。
  陈玉忠告诉记者,11月11日晚,他们接到了校方的通知,称陈欢在返校途中失踪。第二天一早,他便和其他亲友一起赶往学校,开始四处寻找。昨天上午9点左右,他们和民警一起又来到“后街”外的河岸边寻找,结果在草丛中发现了陈欢的遗体。

  陈欢的叔叔陈玉德说,当时他看到陈欢的手机丢在一边,因为下雨受潮已经关机。陈欢衣衫整齐,没有明显外伤,但衣服上似有血迹,草地上还有拖行的痕迹。
  学院办公室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具体案情还在调查当中,校方将会尽力配合并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