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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岩律师 梅花欢喜漫天的雪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5-01-18 15:59:14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小说《凶画》、《鬼望坡》、《邪恶催眠师》作者周浩晖也在微博对于正进行了声讨,称于正的电视剧《美人制造》中的桥段有抄袭自己作品《邪恶催眠师》的嫌疑——
简介:
王立岩律师 梅花欢喜漫天的雪

——琼瑶一审胜诉获赔500万 于正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4-12-26 09:2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北京)

昨日,历时半年之久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终于暂告段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院”)一审落槌,认定于正构成侵权,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于正及四家联合制作公司将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人民币。琼瑶表示“激动不已”、“泪在眼眶”。于正工作室则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一审结果】 法院: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

2014年5月28日,北京三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昨天一审开庭,琼瑶的代理律师王立岩向法庭出示了《梅花烙》的人物关系图,并用了25分钟的时间分别讲述了《梅花烙》和《宫锁连城》的主要剧情,指出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21个桥段是一样的。琼瑶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元。

昨日下午宣判现场,琼瑶、于正本人均未露面。最后法院一审认为,虚构题材不同于真实历史题材的作品,作者可以有较大创作空间,即便对于同类情节,不同作者创作的差异也会比较大。具体到本案中,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中难免有借鉴情形,但于正所使用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因此构成侵权。根据本案中侵权造成的后果等,法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该剧的复制、发行、传播,于正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

【一片欢呼】 众编剧再发声力挺琼瑶


昨日下午,侵害案刚刚宣判,琼瑶就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 是 与 非 之争,是 正义 与 非正义 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从5月立案到宣判的6个月时间里,琼瑶本人经历了很大的精神煎熬,判决符合琼瑶的预期,也尊重了事实。500万元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他还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但并未让人看到诚意。他表示,琼瑶胜诉代表着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希望琼瑶能继续创作《梅花烙传奇》。

昨天,多位编剧也发微博力挺琼瑶和法院的判决。汪海林在微博直播了判决全程,并在宣判后发文表示:“我代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表达对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案的判决的支持和肯定。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电影《心花路放》的编剧董润年和《分手大师》编剧俞白眉都转发微博表示支持。《蜗居》、《心术》等电视剧的编剧六六也发微博表示:“终于!中国版权保护拉开帷幕。”

12月11日,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就已经在微博转发了“编剧帮”的文章,109位编剧发表了“就琼瑶女士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支持琼瑶,其中包括赵冬苓、刘和平等著名编剧。汪海林、高群书等人也转发表示支持。琼瑶表示感动和感谢:“原来我不孤独。”

【下一场官司】 于正《美人制造》也涉侵权

昨日上午,在一审结果出来之前,小说《凶画》、《鬼望坡》、《邪恶催眠师》作者周浩晖也在微博对于正进行了声讨,称于正的电视剧《美人制造》中的桥段有抄袭自己作品《邪恶催眠师》的嫌疑,并喊话于正:“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

据记者分析,因为于正以往的作品中存在大量与其他编剧、作家作品的雷同桥段,因此一时间编剧界也是纷纷准备“排队刷于正”,预计于正这段时间是得官司缠身了。加上这次琼瑶赢得了诉讼,接下来肯定会有更多曾经受到于正侵权的编剧、作家将效仿维权,这也是于正一方毫不犹豫坚决上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