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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伯云董事长 监狱不是人去的地方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7-09-19 10:05:34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大博云投资的股东除了刘文胜,还有中大资产旗下的长沙中南凯大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温氏股份旗下的温氏投资。
简介:
黄伯云董事长   监狱不是人去的地方



—— 复盘博云新材大股东“内斗”事件
2017-09-18 01:43:18 来源: 新京报(北京) 


9月12日,博云新材的一则公告,将大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粉冶中心”)内斗进一步公之于众。粉冶中心股东温州环亚将粉冶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粉冶中心解散。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自2011年粉冶中心引入六家民资股东(后发生股权转让增至九家)后,粉冶中心内部国资股东和民资股东之间一直冲突不断。2013年以来,粉冶中心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基本处于停摆状态。

今年以来,民资股东和国资股东冲突进一步加剧,9家民资股东试图通过改选董事会、形成一致行动人等方式来占据主动权。为抗衡几家民营资本的“进击”,粉冶中心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11年引入社会资本的增资协议无效。该仲裁请求获法庭支持,目前,9家股东已经有7家退出。
对于温州环亚起诉一事,上市公司博云新材回应称暂不受影响,粉冶中心拒绝接受采访,已经退出的7家民资股东也不再对起诉一事发表看法。

控股股东成被告
股东内斗或进入“终局”
上周,一份特别的诉讼请求引发了市场关注。
上市公司博云新材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粉冶中心被作为其股东之一的“温州环亚”诉至法庭,温州环亚的诉求是,解散粉冶中心。
对于为何解散“粉冶中心”,温州环亚给出的理由是“粉冶中心股东之间已经形成实质性僵局,可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这是进入2017年以来,博云新材大股东内部国资股东与民资股东纷争的最新发酵,而从目前的局面来看,这场诉讼也有可能成为决定纷争双方“胜负”的最后一步。

今年4月至6月,粉冶中心已先后两次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其在2011年引入9家社会资本中的8家增资协议无效。这8家社会资本即包括此次进行“反击”的温州环亚。
根据博云新材9月11日晚披露的公告,在粉冶中心提出的仲裁中,除温州环亚仲裁案件尚未审结之外,长沙仲裁委员会已分别就其他案件作出终局裁决,确认粉冶中心与宁波金仑、宁波金润等于2011年签署的增资协议书无效,裁决粉冶中心恢复至增资扩股之前的股权结构,目前该系列案件正在执行阶段。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信息显示,宁波金仑、兆富投资等7家公司,已经接受仲裁结果。不过,目前工商资料尚未变更登记。
至此,几年来与粉冶中心国资股东相抗衡的9家社会股东中,除湖南大誉和温州环亚暂未妥协之外,其他7家均已默认退出这一结果。数据显示,湖南大誉和温州环亚两家各自持有粉冶中心13.35%股份。

鉴于7家社会资本“退出”已成定局,在温州环亚起诉粉冶中心的公告发布后,市场观点多认为,这一诉讼举动“回天乏力”。
公开资料显示,博云新材大股东粉冶中心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粉末冶金新技术和新工艺、特种金属粉末制备技术、冶金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2011年之前,粉冶中心注册资本达8000万元,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中大资产”)全资控股企业。

2011年,在时任董事长蒋辉珍的主持下,大股东粉冶中心进行多元化股权改制,当年10月,粉冶中心引进包括温州环亚、湖南大誉、兆富投资在内的六家社会资本(后发生股权转让增至9家)。作为战略投资者,6家社会资本合计出资4.38亿元,占有新增的1.2亿股本。增资扩股后,粉冶中心股本上升至2亿股。股权变更为:中大资产持股40%,其他几家社会投资者合计持有60%股权。

纷争已久
“公私”合资数月现分歧
按照2011年签署的增资协议,该次增资资金应当投入主业,即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高性能粉末冶金新技术、碳纤维符合材料等领域。
当时,在粉冶中心董事会七个席位中,代表中南大学系的“中大资产”方面占据四席,民资股东占据三席。三个监事席位,中大资产占据两席,民资股东占据一席。
因粉冶中心持有博云新材15.3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南大学仍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最初我们入股,主要是看好粉冶中心依托中南大学,具有强大的技术,旗下的项目可以装入上市公司,或者孵化单独上市。” 温州环亚负责人胡旭苍告诉新京报记者。

和胡旭苍一样,9家社会股东之一的兆富投资董事长廖斌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当初入股是看好粉冶中心下面的项目,希望通过粉冶中心整体上市,或下面项目的孵化获得良好投资回报。
但现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很快,双方迎来第一次龃龉。

胡旭苍出示的资料显示,2012年1月4日,多家民资股东收到《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合伙协议》和《出资人协议》,粉冶中心拟与中南大学旗下长沙中南升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黄伯云院士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长。
根据上述协议,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300万、粉冶中心出资6000万元,其他五家股东出资2亿元,合计出资2.63亿元人民币,共同成立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采访中,包括温州环亚在内的多家民资股东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该事项通过董事会表决之前,管理层已经将5100万元划入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9月15日,记者欲就此说法向粉冶中心方面求证,粉冶中心表示不接受采访。天眼查信息显示,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成立日期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粉冶中心出资5100万元,占股20.08%。而记者得到的相关书面资料显示,该事项直到2012年2月才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未经过股东会表决就进行了直接出资、擅自变更增资资金用途。”多家民资股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9家股东对此事均有意见,但最终选择了妥协。
按照公开报道中廖斌此前的说法,冲突的根源是“2011年增资入股粉冶中心以来,中南大学方面对社会资本股东并没有以平等身份相处”,“以行政代替公司法。”

“斗法”两年
民资股东曾占“上风”
“新材料产业基金”事件为双方之间的摩擦埋下伏笔。

2012年3月21日,粉冶中心召开2011年度董事会,要求对《公司益阳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进行表决。这一代表大股东意志的议案显示,公司计划投资1.12亿,在益阳高新区建设一个现代化的产业制造基地。
与前次分歧不同,对于这一议案,民资股东不再选择妥协,并通过调研报告论证了该投资方案的“不合理”。最终,由大股东提议的这一方案未能获得通过。粉冶中心内部国资和民资股东之间的龃龉和分歧进一步加大。

“当时,虽然民资股东和国资股东起了一定的冲突,但双方还是努力磨合。”温州环亚总经理、粉冶中心监事向世界告诉记者,粉冶中心时任董事长蒋辉珍当时“尽力协调国资股东与民资股东的关系。”
据向世界表述,由于大股东的意见频频遭遇民资股东的反对,当时中大资产内部有声音认为,蒋辉珍引入民资股东属于“引狼入室”。
2012年7月,中大资产开始酝酿更换董事长,推荐公司董事、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党委书记刘文胜出任新董事长。

民资股东联合致函中大资产,反对对董事长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减少高校产业历史原因形成的行政干预”。不仅如此,当年11月2日,粉冶中心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九家民资股东利用合计控股60%的优势,在中大资产代表中途离场的情况下,强行改选粉冶中心董事会和监事会,罢免了代表中大资产的董事刘文胜、李正荣和监事熊翔。

该次股东会还审议通过议案,对公司资金使用权限等制度进行修改并予以监督执行。
当年11月5日,民资股东同时致函粉冶中心及大股东方面人员,要求凡是涉及粉冶中心或涉及粉冶中心投资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任何股权处置事项,“在未经粉冶中心股东会书面决议批准前,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眼看民资股东和校方(中大资产)冲突越来越激烈,蒋辉珍夹在其中左右为难,不得不选择辞职。”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
当年12月15日,粉冶中心再度召开股东会,通过了蒋辉珍辞职的议案,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粉冶中心退出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的议案。

在此阶段,民资股东凭借股权上的优势,基本上掌握了股东会的主动权。
“腐败案”牵出增资丑闻
民资被指低价入股
向世界对新京报记者说,蒋辉珍辞职后,民资股东与校方之间“失去了缓冲地带”:“学校认为,我们民资要侵吞国有资产,我们害怕粉冶中心乱动用我们的投资资金。”
民资股东的优势局面并没有持续太久,事情很快发生了变化。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蒋辉珍辞职后不久即遭到调查,2013年2月,博云新材董秘郭超贤“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秘职务后,也遭调查。2013年5月28日,因涉嫌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贪污罪,蒋辉珍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

蒋辉珍被抓,牵出了9家PE增资入股的一段隐秘往事。
2010年年底,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委派郭超贤参与粉冶公司增资扩股工作。
相关判决书资料显示,2011年1月,郭超贤在关于粉冶中心增资扩股事项的谈判过程中,提出要社会投资人为粉冶公司及下属公司高管和技术团队垫资代持15%的股份,此后再由粉冶公司及下属公司高管和技术团队以原价进行回购,还要社会投资人承担粉冶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社会投资人则提出参股价格为每股3.8元以下,而且价格越低越好。

随后郭超贤就与社会投资人接触、谈判的情况向蒋辉珍做了汇报,蒋辉珍对郭超贤意见表示赞同。
2011年5月,某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中通过采取虚增债务、隐藏资产等方法将粉冶公司的股价评估为每股3.58元。
2011年7月,粉冶公司与包括温州环亚在内的各社会投资人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确定了各参股公司的参股份额和为粉冶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高管、技术团队垫资代持的股份份额。此外,六家民资股东还需要0.1元/股的财务费用。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南建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结论:在粉冶公司增资扩股中,因低评、漏评、少评资产、股权,虚增债务,造成国家利益损失2.11亿元。
根据判决书,新京报记者未找到民资股东直接向蒋辉珍行贿的信息。蒋辉珍在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是,利用担任粉冶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将粉冶公司向社会投资人按照每股0.1元的标准收取的费用中的10万元占为己有。

蒋辉珍被抓后,民资股东和国资股东彻底失去了对话通道,新任公司董事长直到2014年才确定。多位民资股东向记者表示,蒋辉珍被抓后,高铁刹车片等多个项目停摆,原有的科研人员撤出,此后粉冶中心各项发展规划束之高阁。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个民资股东认为国资股东“不作为”,具体表现在: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早已于2014年8月届满。截至2017年2月13日之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一直没有进行早该进行的换届。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廖斌、蒋会昌、谢建民也曾分别连续多次书面正式去函公司及董事会和新任董事长黄伯云,要求依法召开换届选举会议,均“屡屡遭受漠视”。
对于民资股东的指责,中大资产拒绝回应。

民资股东陷被动
结盟谋求合理价退出
2012年8月29日,此前由中大资产提名的刘文胜当选博云新材副董事长,并自2014年2月25日起出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在刘文胜任内,其本人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大博云投资参与博云新材增发。根据公司2015年5月21日发布的方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500万股,其中大博云投资以现金认购5286.3962万股,高创投以所持的伟徽新材股权认购208.8305万股,郭伟以所持的伟徽新材股权认购相应股份,游念东以所持的伟徽新材股权认购相应股份。

新京报记者查阅发现,大博云投资的股东除了刘文胜,还有中大资产旗下的长沙中南凯大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温氏股份旗下的温氏投资。
2016年12月18日,粉冶中心与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二者合计持有博云新材股份达26.60%。
对此,9家民资股东认为,在未合法合规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粉冶中心与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行为,均属于部分经营管理者的私自操作。

今年2月9日,粉冶中心分别以宁波金仑、宁波金润、温州环亚作为被申请人,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裁决确认与被申请人2011年签订的增资协议无效,请求裁决恢复至2011年10月20日增资扩股工商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此时,双方的矛盾首次被公之于世。

粉冶中心当时提出的仲裁理由为,粉冶中心增资扩股时价格被压低,民资股东帮助高管团队代持,并存在行贿等行为。民资股东一方聘请的律师则认为,在增资协议约定内容本身不属于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增资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粉冶公司内部人员蒋辉珍犯受贿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国有资产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不影响增资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各投资人因此而形成的股东身份与地位合法有效。

2017年2月13日,9家民资股东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形成合计持有粉冶中心60%的股权表决权上的一致行动,同日自行召开董事会,选举民资股东代表廖斌、蒋会昌、向世界、胡旭苍、谢建民出任董事会董事,并为国资股东预留两席董事会职位。

民资股东方面表示“九家公司不能容忍中大资产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尊重社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实施在推进粉冶中心法人治理程序的完善和协商社会投资人尽快以合理价格退出投资”。
2月20日,上市公司博云新材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抛出两大利器。公告称,粉冶中心2011年增资扩股,引入社会投资者,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粉冶中心增资扩股的前提是确保国有资本控股。社会投资者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拟达成合计持有粉冶中心60%股权表决权的一致行动,导致粉冶中心国有控股地位改变,违反了教育部、财政部对粉冶中心2011年增资扩股的批准前提。

此外,公告还表示,博云新材为粉冶中心国有控股的涉军上市企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的行为,须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审查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目前,9位民资股东组成一致行动人,并未获得相关批准。

“看到博云新材的公告,我们都蒙了,当初增资协议上,从未提过变更实控人,需要经过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向世界表示。新京报记者从温州环亚处获取的增资协议中,也未发现相关条款。

“入股6年损失上亿”
温州环亚“孤军”一搏
“采取诉讼的方式,是想推动事情公开公正地解决。” 9月15日,胡旭苍告诉新京报记者,温州环亚并非不愿意退出,而是因为目前粉冶中心只愿意退回入股时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胡苍旭告诉记者,自己当年入股资金的成本大约为每年18%,如果仅以入股本金加上银行利息退出,大致估算入股6年来公司损失约达上亿元。
在这一压力下,温州环亚选择以诉讼要求粉冶中心解散的方式,试图为自己争取“合理权益”。

新京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博云新材,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称,大股东内部争斗暂时未影响上市公司。新京报记者梳理财务数据发现,近年来,博云新材的业绩难言乐观,2013年至2016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984.86万元、-2324.87万元、-1.43亿元和-6020.36万元,今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为-1527.04万元。

带着诸多疑问,新京报记者致函粉冶中心,粉冶中心表示暂时无可披露的内容,直接拒绝新京报记者的采访。宁波金仑、兆富投资等7家公司的实控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不方便对外披露。

博云新材9月11日公告表示,温州环亚诉讼请求及理由“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据。公司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将依法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应诉。”

新京报记者 彭彬 温州报道

新闻链接:前任董事长因徇私舞弊低价折股被判刑

2015年9月1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蒋辉珍犯受贿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国家资产罪等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博云新材前任董事长蒋辉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八千元;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八千元。

经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南建业司法鉴定所鉴定,2014年4月24日,湖南建业司法所出具《评估鉴定报告》,结论为:在粉冶公司增资扩股中因低评、漏评、少评资产、股权,虚增债务,造成国家利益损失2.1057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