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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大兴店 我不能与顾客风雨同舟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16 08:26:23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消费者赵先生看到汇源果汁有奖销售而购买,后发现未明示中奖概率,遂起诉要求双倍赔偿,并支付其短信费1角钱。日前,法院一审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售货卖场作为销售商没有尽到应有的提示责任,也应担责。
简介:
物美大兴店  我不能与顾客风雨同舟

2009-08-16 02:39:1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消费者赵先生看到汇源果汁有奖销售而购买,后发现未明示中奖概率,遂起诉要求双倍赔偿,并支付其短信费1角钱。日前,法院一审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售货卖场作为销售商没有尽到应有的提示责任,也应担责。



新京报8月16日报道 消费者赵先生看到汇源果汁有奖销售而购买,后发现未明示中奖概率,遂起诉要求双倍赔偿。日前,法院一审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赵先生称,去年3月,他在物美大卖场大兴店,看到汇源果汁包装上有“汇源果汁与您共赢2008,千万奖品等你拿”,他购买了两箱汇源果汁,花费153.6元。之后他按照说明,将密码发送到指定号码上,不久收到回信:“您本次未获奖”。

赵先生认为,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中奖概率,但是他购买汇源果汁没有“中奖概率”。

赵先生认为被欺诈,起诉物美大卖场大兴店和汇源公司,要求双偿赔偿,并支付其短信费1角钱。

汇源公司称,中奖概率在网站和广告宣传单中已明示,卡片上也注明了查询网址,公司没有欺骗行为。

大兴法院判决,赵先生在店内购物时,店内没有中奖概率的提示,汇源公司构成欺骗性有奖销售,物美大卖场作为销售商没有尽到应有的提示责任,也应担责。

大兴法院一审判决物美大卖场大兴店返还货款,汇源公司按货款额赔偿赵先生,并支付1角短信费。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