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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乐诉讼案: 中国音协胜诉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18 10:07:4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1999年以来,协会先后与北京的将近200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大型商场、超市及餐厅签订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许可协议,这其中包括中国大饭店、万豪酒店、昆仑、香格里拉、希尔顿、北京饭店、贵宾楼等多家在业界具有影响力的企业。
简介:
背景音乐诉讼案宣判 中音协胜诉

摘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发表时间:2009年01月09日 


  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的明确要求,从判决书中确认的国家版权局2000年9月21日发出的国权(2000)44号文件批复,同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试行《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的事实,不难看出我国司法体系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律制度的坚定支持。



另外,关于判决书中提到的协会的许可收费方式应多样化地适应市场的问题,刘平强调:在背景音乐的许可业务中,协会从来不是按照歌曲数量进行背景音乐计费的,而是一直按照使用者的营业播放面积计费,此项计费方法是国际通行惯例,即依据不同商家的营业面积,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高低与使用多少首歌曲并无直接关系。换言之,就是一旦与使用商家按照面积将计费标准协商确定之后,使用商家都是希望播放曲库中的音乐越多越好。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词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管理和行使中国以及世界各地的音乐词曲著作权,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多年来,协会一直致力于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自1999年以来,协会先后与北京的将近200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大型商场、超市及餐厅签订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许可协议,这其中包括中国大饭店、万豪酒店、昆仑、香格里拉、希尔顿、北京饭店、贵宾楼等多家在业界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此外,与协会签约的知名企业还包括必胜客、星巴克咖啡厅、麦当劳、沃尔玛、宜家家居、华润超市、时代广场等;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8000多家企业与协会签署了背景音乐版权许可使用协议。

  另,2008年12月9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深圳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一案已经于在罗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继协会在北京起诉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后,全国第二起因商场侵权播放背景音乐而引发的起诉,标志着全国性的背景音乐著作权保护行动进入了新的阶段。从以前的被动协商到现在的主动出击,一方面反映出音著协对维护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