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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法院 审判六旬养父性骚扰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25 09:29:1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他是养父,却经常侵犯我,一定要和他解除关系。”说这话的是渝北区某中学老师晓玉(化名)。然而,她的请求已被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驳回。

简介:

渝北区法院   审判六旬养父性骚扰

重庆晚报8月25日报道 “他是养父,却经常侵犯我,一定要和他解除关系。”说这话的是渝北区某中学老师晓玉(化名)。然而,她的请求已被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驳回。



养女称受到养父性骚扰

昨下午4时许,渝北区茨竹镇一租赁房内,说起和养父母的关系,晓玉欲哭无泪:“我现在每时每刻都在想和他们(指养父母)解除关系。”

晓玉说,养父田老汉时不时对她进行性骚扰。2006年下半年,在对新购买的房屋进行内部装饰时,她叫田老汉帮忙牵拉窗帘。牵拉过程中,田老汉至少4次捏住她的手,都被她用力甩开。此后不久,田老汉又借从晓玉手中递拿筷子的机会,再次捏拿她的手。她忍无可忍,将田老汉前次拉窗帘时的行为一并告知养母郑婆婆,郑婆婆当时也只是无可奈何地低声斥责他。

晓玉告诉记者,只要郑婆婆没在场,田老汉就会用一种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她。晓玉认为,田老汉的此类行为已构成对她的性侵犯,使她在情感上受到难以言说的伤害。2006年寒假,经过郑婆婆同意,在众多亲人的理解与帮助下,她让田老汉留在南川老家。

2007年夏天,田老汉又到茨竹家中居住。晓玉发现,田老汉仍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直盯着她。

状告养父要求解除关系

晓玉称,自从遭到性侵犯,她连饭都一直是在卧室里吃,尽量避开养父的目光,也与他不再有语言交流。

今年6月16日,晓玉向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养父母的关系。

8月21日,此案在茨竹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也引起当地众多居民关注,他们纷纷赶到法庭旁听。

“我哪可能去摸她嘛?”田老汉极力辩解,耳有点聋的他反复重复着这句话。

田老汉夫妇提出条件,要求晓玉将20年的抚养费给他们。晓玉不愿意一次性拿这么大一笔钱,只愿意每月拿400元赡养费给老人,条件是老两口回到南川老家去,因为他们在老家有田土。

法庭审理后,法官认为双方的关系还能够继续维持下去,还没有闹僵到要解除关系的地步,遂驳回了晓玉的诉讼请求。

但晓玉表示,她会继续打官司,“现在闹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可能再住在一起了。”

邻居希望她给老人送终

“养了至少20年,现在不要养父母了,60多岁的老两口无儿无女,又能到哪里去找依靠哦!”昨天,茨竹镇上的居民对晓玉的行为非常不满。

当地居民带着记者来到田老汉夫妇现在居住的房子,这是老两口和晓玉一起住的房屋,一个空荡荡的壁柜,上面有厚厚的一层灰。邻居称,以前这上面有东西,晓玉把东西都搬走了。三室一厅的房屋,有两间房的房门紧锁。晓玉的养母郑婆婆称,“一间是晓玉的,一间是外孙的,现在她在外面租房子,孩子也跟着她走了。”

客厅除了一个沙发,还有一台电视。客厅的窗户前还有一个露台,上面晒着老人种植的豇豆,厨房的饭桌上也盛了满满一碗炒豇豆。郑婆婆说,这是他们中午的菜。

楼下邻居吴婆婆说,许多邻居希望晓玉能和养父母和好,毕竟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不管老人有什么不对,作为养女都应该原谅老人。

更有居民说,养父母从小把晓玉带大,“哪点没看过嘛”。

但晓玉认为,自己已经32岁了,养父不应该再把她当小孩来对待。

养父母期盼能继续这份缘

对于现状,田老汉老两口感到很寒心,“不管怎样,毕竟都在一起生活30多年了。”

30年的感情,说脱离就脱离?但晓玉也有自己的理由:“这是二三十年的错,我们从来就没有沟通,话也说不到一起去。如果在读书的时候我就晓得能脱离关系,我早就脱离了。”她称,自己一直生活在养父母带来的苦痛之中。

她说:“我一定要脱离关系,但我也会给钱保证老人的生活。他们要搬回老家或者出去租房子住,我要搬回自己的房子。”晓玉的态度很坚决。

“我们调解了无数次,但都不能把两辈人拉到一堆。”田老汉所在社区居委会张主任很无奈地表示,希望田老汉老两口能老有所养。作为养女,晓玉应该能体会到养父母把她带大的艰辛,作为老师,更应该懂得回报,不管和养父母的隔阂有多深,都要用时间去淡漠这种隔阂。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