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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彪 你为金钱不惜赴汤蹈火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0-03 07:53:5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主犯、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挪用公款、贪污逾亿元,终审被判处死刑。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审核中。
简介:
李树彪 你为金钱不惜赴汤蹈火

——湖南郴州"公积金第一案"主犯终审被判死刑

2009-10-03 05:38:00 来源: 云南信息报(昆明) 

核心提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主犯、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挪用公款、贪污逾亿元,终审被判处死刑。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审核中。

云南信息报10月3日报道 9月30日,湖南郴州中院通报被称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及其同伙吴明光、吴明丁等九名被告人挪用公款、贪污案的审理情况。主犯李树彪终审被判处死刑,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审核中。

李树彪、吴明光等9名被告人贪污、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和窝藏转移赃物一案,经郴州中院一审,湖南省高院二审确认:李树彪利用其担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用住房公积金存款作抵押、质押等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非法贷款6205.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和境外赌博等非法活动,案发后虽经司法机关多方追赃,仍有1900.5万元无法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李树彪还采取虚构单位名称,私刻单位印章,骗取公款5667万元用于境外赌博,并造成公款5517万元损失无法追回,其行为又构成贪污罪,李树彪以上犯罪金额高达1.18725亿元。

案发后,司法机关穷尽一切司法手段全力追赃共追回4455万元,到目前为止,仍有7417.5万元无法追回。鉴于其犯罪情节与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一、二审法院均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树彪死刑。根据法律规定,李树彪的死刑判决须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后方可执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复核之中。 (本文来源:云南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