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陆峰 监狱里是否还有花天酒地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1-27 15:06:1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陆锋去了海南不久,他就成了海南中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其发迹速度令人瞠目结舌。而1991年,红得发紫的陆锋却突然悄悄回到了北京——
简介:
陆峰  监狱里是否还有花天酒地 


梅玉兰 张淑平 图/陈建敏 2007/02/27





在北京法院的审判史上,6年审结一个案子是罕见的。2006年12月20日,这起涉及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伪造金融票证、挪用公款、受贿、徇私舞弊等一系列罪名的大案,以下述判决终结:以犯票据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陆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成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这起大案涉案人员12人,涉及10家银行分理处,涉案金额高达2.25亿元。

“体外循环”的黑洞

陆锋是北京人,出生于60年代中期。高二时因打架被劳教一年,高中毕业后到某报社工作一年。1985年,19岁的陆锋去了海南不久,他就成了海南中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其发迹速度令人瞠目结舌。而1991年,红得发紫的陆锋却突然悄悄回到了北京,低调地在北京某公司做了个小职员。

1993年1月18日,年仅27岁的陆锋开了自己的公司,即北京中恒企业发展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800万元,经营范围是电子、化工、机械热核开发、转让及新产品的研制销售、兼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截止1996年上半年,陆锋的中恒公司不断扩大规模,产业遍布全国。

短短三年多的时间,中恒公司在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办铝矿、酒厂,研制抗癌药品等方面有了瞩目的成就,公司的资产从3800万元迅速攀升至上亿元。他甚至在文化娱乐方面也有投资,如拍摄电视剧《铁鹰行动》、《张思德》,举办张信哲、王菲个人演唱会。一时间,陆锋俨然是商界的成功人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陆锋被公司庞大的规模冲昏了头脑,野心勃勃的经营方针使他看不到公司靠贷款盲目扩张已经埋下了巨额负债的风险。1996年,中恒公司凸现经营困难,“搞钱”成为摆在陆锋面前的头等大事。陆锋把眼睛盯在了银行的“钱柜”上。

其实早在1992年,陆锋在北京某公司时,他主要从事的工作就是“做资金”,就是为公司“搞钱”。所谓“做资金”,就是在银行找关系进行“体外循环”。所谓“体外循环”就是银行不将存款单位存入银行的钱入账,而直接交与用钱单位使用,由用钱单位支付利息。银行这种做法是违规操作,要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和法律责任。而陆锋当年悄然从海南回北京的原因,也是因为“做资金”做出了“黑洞”。1989年到1991年,陆锋为海南某公司向某银行海南支行贷款5000万元,逾期不能归还。1991年8月,他悄悄跑回北京躲了起来。
而今,陷入资金困境的陆锋首先想到的是重操旧业。

1996年初,陆锋结识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主任刘柱民,以及该分理处工作人员孙玉良。在刘柱民的办公室,陆锋与刘柱民商量,由陆锋以高息拉来存款,由和平里分理处给存款单位出具存单,将款打到陆锋公司的账上,供陆锋使用。这就是所谓的“体外循环”,而对于银行来讲是“账外经营”。双方最后商量妥当:和平里分理处收取存款的1.7%的手续费,由陆锋支付存款单位高息,并且存款到期后,由陆锋的公司付给存款单位本金和利息。孙玉良帮助陆锋在和平里分理处开了中恒公司的账户。
不久,陆锋以高息为诱饵拉来了4笔共8000万元存款,和平里分理处出具了5张存单,交给了存款单位,将钱直接入到了中恒公司在分理处的账户上,陆锋共付了657万元高息。

其后,陆锋还要求刘柱民也给他拉些存款,并许诺存款额15%至20%的高息。不久,中恒公司的账户上又多出了6000万元,这笔钱是刘柱民动用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专管账户中为某单位代管的房款。由于这部分资金是银行监管资金,刘柱民、孙玉良还要求陆锋加付被监管单位15%的高息,陆锋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在这之中,银行实际按定期存款利息10.98%付给被监管单位,而其中有4.02%的息差,即人民币300余万元,陆锋分几次转成现金交给了刘柱民。

为保险起见,刘柱民、孙玉良要求陆锋提供抵押。陆锋随即伪造了3张存单,交给刘柱民和孙玉良作为抵押物收存。当时,刘柱民和孙玉良发现存单是建设银行的,但存单上盖的公章却是合作银行的,刘、孙二人却没有再提出异议。案发后,公安人员就这3张存单的真伪讯问刘柱民时,刘柱民说:“我不知道是假的,当时我们还想到合行核对的。”

1997年,陆锋拉来的4笔存期一年的存款先后到期,陆锋连本带息偿还了其中两笔。另外两笔各还了一部分之后,就说没有钱还了。在刘柱民多次催要之下,陆锋依然没有还上一分钱。刘柱民见中恒公司无力偿还拆借的资金,便向本单位自首。2001年5月1日,刘柱民因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被逮捕。
关于这笔1.4亿元的资金,法院经审理查明“造成和平里分理处最终损失人民币8500余万元”。而在此案中涉案的孙玉良由于精神压力太大,最终导致精神失常。

“做钱”的关键是“做口子”


时光步入1997年,银行“银根”收紧,四处找资金的陆锋接连找了几家银行想做“体外循环”都没有成功。恰逢其时,中恒公司业务部经理张重德成为陆锋的“破坚尖兵”。这个张重德曾于1977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97年年10月,张重德拉来一笔1000万元的存款,存款单位是哈尔滨保利公司。仅仅有了存款,银行里没有人,也不能把这笔钱弄到自己账上使用,这就得“开口子”。专业术语中所谓的“口子”,就是银行里面有人配合,把客户预留银行的印鉴拿出来,用于造假。

张重德想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丰台支行南苑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朱刚毅和该分理处主任李建忠,中恒公司曾与该分理处有过存款往来。

为了能够使用哈尔滨保利公司这笔钱,陆锋和张重德多次带李建忠、朱刚毅到贵宾楼饭店吃喝玩乐,还经常送刘、朱一些“小礼物”,向他们表示要在他们的银行“做”这笔资金。在李建忠拒绝做“体外循环”后,陆锋提出要存款单位存款时留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卡,并要张重德做李建忠的工作。

没几天,张重德就带着哈尔滨保利公司的人出现在李建忠的办公室。他们拿着在北京注册的全套手续来到银行,李建忠终于同意存款,并让朱刚毅为他们办手续。就这样,张重德得到了一张预留印鉴卡。
张重德将印鉴卡交给陆锋,陆锋又很快搞了保利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接着,陆锋让人到南苑分理处假冒保利公司的人买来支票,伪造了转账支票,从工行南苑分理处划出人民币999.5万元,一部分入到中恒公司账户,另一部分入到北京市海淀区昆氏科技发展公司。这个昆氏公司是陆锋朋友开的。陆锋用这个账户进行转款,支付存款单位的高息和中间人的好处费。

这是法院认定的陆锋“做钱”的第一笔。所谓“做钱”,就是利用高息拉存款户,让存款单位到指定的银行开户存款,等钱入账后,再伪造存款户的财务印章将钱从银行划出。法院认定这笔“做钱”造成损失人民币838.4万元。

“做钱”的关键是“做口子”。陆锋、张重德想尽一切办法开“口子”、找“口子”。本案中的另一犯罪人员陈杰,在1998年3月间,为能够使用这伙人拉来的一家出版社一笔500万元的存款,找到很早就认识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西直门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宁学茹,将其拖下水。宁学茹接受了陈杰给予的1.6万港币的好处费,利用职务的便利,向陈杰提供了印鉴卡的原件,致使他们“骗划出人民币499.6万元,造成损失202.6万元”。

通过这样把银行工作人员拉下水的方式,陆锋和他的手下先后做了十几起。

“做钱”的关键是“做口子”


时光步入1997年,银行“银根”收紧,四处找资金的陆锋接连找了几家银行想做“体外循环”都没有成功。恰逢其时,中恒公司业务部经理张重德成为陆锋的“破坚尖兵”。这个张重德曾于1977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97年年10月,张重德拉来一笔1000万元的存款,存款单位是哈尔滨保利公司。仅仅有了存款,银行里没有人,也不能把这笔钱弄到自己账上使用,这就得“开口子”。专业术语中所谓的“口子”,就是银行里面有人配合,把客户预留银行的印鉴拿出来,用于造假。

张重德想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丰台支行南苑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朱刚毅和该分理处主任李建忠,中恒公司曾与该分理处有过存款往来。

为了能够使用哈尔滨保利公司这笔钱,陆锋和张重德多次带李建忠、朱刚毅到贵宾楼饭店吃喝玩乐,还经常送刘、朱一些“小礼物”,向他们表示要在他们的银行“做”这笔资金。在李建忠拒绝做“体外循环”后,陆锋提出要存款单位存款时留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卡,并要张重德做李建忠的工作。

没几天,张重德就带着哈尔滨保利公司的人出现在李建忠的办公室。他们拿着在北京注册的全套手续来到银行,李建忠终于同意存款,并让朱刚毅为他们办手续。就这样,张重德得到了一张预留印鉴卡。

张重德将印鉴卡交给陆锋,陆锋又很快搞了保利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接着,陆锋让人到南苑分理处假冒保利公司的人买来支票,伪造了转账支票,从工行南苑分理处划出人民币999.5万元,一部分入到中恒公司账户,另一部分入到北京市海淀区昆氏科技发展公司。这个昆氏公司是陆锋朋友开的。陆锋用这个账户进行转款,支付存款单位的高息和中间人的好处费。

这是法院认定的陆锋“做钱”的第一笔。所谓“做钱”,就是利用高息拉存款户,让存款单位到指定的银行开户存款,等钱入账后,再伪造存款户的财务印章将钱从银行划出。法院认定这笔“做钱”造成损失人民币838.4万元。

“做钱”的关键是“做口子”。陆锋、张重德想尽一切办法开“口子”、找“口子”。本案中的另一犯罪人员陈杰,在1998年3月间,为能够使用这伙人拉来的一家出版社一笔500万元的存款,找到很早就认识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西直门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宁学茹,将其拖下水。宁学茹接受了陈杰给予的1.6万港币的好处费,利用职务的便利,向陈杰提供了印鉴卡的原件,致使他们“骗划出人民币499.6万元,造成损失202.6万元”。











陆锋在被押入法庭过程中一直紧闭双眼


甩开“口子” 高科技“飞单”


但是,非法拆借的巨额资金仍不能满足陆锋企望中恒公司的事业向全国辐射的雄心,而且这些钱是有使用期限并且要支付高额利息的,对于急需资金的公司经营情况来说,按期还贷和付息是一副沉重的负担。陆锋又开始谋求新的筹资方式,这时,一个老朋友成为陆锋的新搭档,直到一起走进监狱的高墙。

50岁的成敬1982年因犯诈骗罪、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他无所事事又没正当职业,过着漂泊的日子,后来注册了北京金世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也是赔多赚少,入不敷出。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上半叶悄悄出现以高息揽存为幌子,用伪造的票据从银行骗取存款单位资金的犯罪逐渐盛行后,只有初中文化的成敬加入了进来。

陆锋和成敬早在1986年在海南就认识,后两人先后回到北京。成敬与陆锋共谋并共同实施了20起诈骗案。1997年10月至1999年10月的三年期间,涉及被诈骗的有北京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以及天津、大连等地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10家分理处,有的分理处甚至连续被骗。不断卷入犯罪的人员中,有银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司人员和无业人员。

1997年12月,成敬通过赵某拉来炎黄艺术馆的500万元存款,成敬和陆锋商量要“做”这笔钱。他们就让炎黄艺术馆的人把款存到与陆锋认识的李建忠所在的工行北京市分行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而此时,成敬已经通过赵某得到了炎黄艺术馆的预留印鉴卡。他们将预留印鉴卡交给张重德,要张找人刻假章。为了能自己掌握造假章这个环节,成敬和陆锋甚至当晚就飞到香港,想买一台电脑刻章机。但到香港后,听说那个机器不好用,结果两人空手而归。

回来后,张重德就拿来了一个章。陆锋让自己公司具有多年财务经验的财务总监曹尊钢检验一下,曹尊钢折角比对了一下说:“不行,没法用。”

陆锋没有办法,只好另外找人,他们很快就找到据说可以刻假章的吴京湘。吴京湘吹牛说:“只要你有存款单位的财务印章和法人样章,我能保证做出一模一样的。”

怎样得到存款单位的财务印章和法人名章呢?再要预留印鉴卡是行不通了。陆锋想了个办法,要存款单位写个承诺书,要求在承诺书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法人的名章,为不让存款单位怀疑,还要求加盖存款单位的公章。

吴京湘拿来盖好章的支票后,成敬和陆锋拿出吴京湘做的支票仔细研究,发现像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上去的。随即,成敬叫来公司的高级工程师沈恺平。问他:“你能把支票上的章弄到一张纸上吗?”沈恺平说:“试试吧。”沈恺平不愧是电脑高级工程师,他先用扫描仪将印章和人名单扫进电脑,进行修补,很快打印出来交给成敬。成敬这才恍然大悟。
用扫描打印的方式制造图章,实在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了。陆锋不无庆幸地说:“这下没问题了,只要有承诺书,哪个行都能做。”

此后,他们就大胆地甩开“口子”,让存款单位出具存期一年的承诺书,并要求在书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法人的个人名章,名为保证,实为得到这两个章,便于他们伪造。然后,通过电脑技术伪造支票购买凭证、购买支票,再用伪造的支票划走存款单位的钱。这就是所谓的“飞单”。上世纪90年代末,京城出现了“飞单”名人,成敬和陆锋就是其中的“枭雄”之一。

为了能做出更精确的伪造支票,陆锋和成敬花5万元买来精雕机,要沈恺平学着使用。他们越做越熟练,有时头一天做了支票购买凭证,第二天,钱一到账就买支票,造好假支票,第三天就划走存款。尽管轻车熟路,细致的陆锋每次都要公司的财务总监曹尊钢或自己将章仔细比对,并在买支票之前先打个电话。当然,有的单位也是很精明的,在承诺书上只盖半个章。他们就再找“口子”,拿银行的预留印鉴卡。

在整个“飞单”搞钱过程中,陆锋、成敬负责组织决策,指挥分工,决定被骗资金转入的账户,分配同案人员的分赃数额和支配赃款的使用,并支付存款高息和中间人的好处费;张重德则在存款单位和中间人间穿针引线,与对方谈判存款数额、存款期限,指定开户银行,取得预留印鉴卡或承诺书,并经手支付高息;沈恺平受成敬指使负责在各种银行手续上复制印鉴章;其他人与存款单位谈判,假冒存款单位财务人员购买凭证或支票,办理转账手续,从银行获取印鉴卡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确认:1997年10月至1999年9月,陆锋、成敬、张重德等人分别结伙,大肆进行票据诈骗犯罪活动。其中,成敬参与票据诈骗17起,未遂1起,诈骗人民币1.25亿余元;陆锋参与票据诈骗12起,诈骗人民币7000余万元。这个团伙总计诈骗人民币2.25亿元。

在这几起高达数亿元的大案中,却从没有被骗单位报案。究其原因,一是存款没有到期没有发现;二是有的被骗单位多次讨要,陆锋予以归还;三是陆锋许诺的高息已经到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利用手中的存款获取高息本身也是见不得人的违法行为。

1999年5月,华夏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与此同时,北京某公司以陆锋伪造文件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1999年7月14日,陆锋因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主任刘柱民非法拆借资金1.4亿元案被监视居住。9月16日,陆锋因涉嫌伪造市政某公司公章、文件被逮捕。本案其他人员相继自首,或被抓获归案。

本案以陆锋、成敬为主,涉及12人,涉及10家银行分理处,法院认定:“被骗金额高达人民币二亿二千五百余万元,其中有七千二百五十万元诈骗未遂,案发前后被追回和追缴发还部分赃款赃物,除陆锋分得的赃款主要用于中恒公司的经营外,其他赃款主要被其他被告人挥霍,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一亿二千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