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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自杀 器官献给需要的人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1-14 09:12:1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她约上自己的好友一起自杀。另外一名女孩获救,而这名初中女生则溺水身亡。身亡的女生在遗书中表示要将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简介:
少女自杀  器官献给需要的人

初中女生遭家长责备 约好友自杀身亡



2010-01-14 06:14:46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

核心提示:日前,一名初中女生因上课讲话遭家长责备,随后她约上自己的好友一起自杀。另外一名女孩获救,而这名初中女生则溺水身亡。身亡的女生在遗书中表示要将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重庆晨报1月14日报道 鑫鑫走了,令人扼腕叹息;小婷幸免于难,仍让人难以释怀。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教育起来,的确很费心,但家长动辙责备,老师叫其“请假”回家等教育方式,只能让她们产生更大的抵触。

鑫鑫的《遗书》表明,这样的孩子,内心并不是“恶”的,她(他)们还有很多需要家长和老师了解的心结。不解开这些心结,避免悲剧,恐怕只会是肥皂泡般的幻想。悲剧再次警示我们,与孩子交朋友,深入孩子的内心,迫在眉睫。

与孩子心灵沟通

“妈:对不起,上课说话是我的不对,但我就是改不了这个毛病,我从来都没有听过你的话,没有做一个孝顺的女儿,对不起所有爱我的人。”

“我活得好累啊。我为什么是女生,你们爱我,疼我,我都知道。但我也是有思想,有灵魂,有人格,有尊严的人,我并不是不要脸,而是不要被那些烦人的事而缠绕。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有些怀疑,我是不是有抑郁症,或一些心理毛病。因为我只想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人快活,不想和你们任何人有联系。我还有很多话都说不出口,不想说,只想把它埋藏在心里,对不起,这次我听您的话,去死,我不是人。还有如果我死后,把我完好无损的所有器官都捐给需要的人。”


云阳两名初二女生因上课讲话、逃课被责备,两人牵手投江,一人幸免于难


“鑫鑫,不是妈妈有意骂你,那全是为了你好,怎么就丢下妈妈一个人走了呀!”13日8时许,云阳县城的刘兵女士再次来到“深水井”自来水厂外,不停地责备自己。她已记不清有多少次情不自禁来到这里。3天前,14岁的女儿被责备后,竟留遗书后投江了。

母亲:责备女儿不听话

刘女士痛哭着告诉记者,鑫鑫在县城读初二。11日上午,鑫鑫的班主任吴兴华给她打来电话,让她马上到学校去一趟。

吴老师告诉刘女士,鑫鑫和另外5名同学当天上英语课时讲话,导致英语老师无法上课。为配合学校教育,上课不遵守纪律的6名同学,若不愿意复习(新课已上完),可请假回家休息,20日到校考试;要么由家长到校陪读。

随后,刘女士和女儿回家,在路上责备女儿不听老师话,让其在同学面前丢人现眼。吃过午饭,鑫鑫称回校拿书。下午5时,鑫鑫仍没回家。刘女士四处打电话后得知,鑫鑫可能出事了。由于没有具体消息,她只好在家等待。

当晚近9时,刘女士接到派出所电话,鑫鑫投江了。

好友:牵手入江后自救

“我因上周五(8日)最末一节课没上,周一(11日)下午上课时,同样被学校要求‘请假’回家,在校门口遇上了鑫鑫,她说:‘我不想活了。’我一边陪她步行,一边劝她。”与鑫鑫同校同级的小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小婷与鑫鑫关系很不错,两人沿着长江江岸,边走边诉说着内心的苦恼,并相约一起投江自杀,以此脱离家长的责备。


“我和鑫鑫牵着手,沿着废弃的公路,向长江里走。当冰冷的江水齐胸时,鑫鑫突然倒向深处,我也被拉倒,但我随即挣脱鑫鑫,奋力挣扎10分钟,才爬上岸,再沿山路跑到一个工棚处,找人借了手机报案。”小婷痛苦地回忆道。

遗书:透露烦恼感到累

事发后,云阳警方在滨江广场外江边,找到了本月11日署名“鑫鑫”的《遗书》,刘女士这才明白女儿投江的原因,原来她有那么多的烦恼。

刘女士对记者称,她对女儿既严格,也疼爱。但万万没想到,一句很平常的话,却导致感情脆弱的女儿投江自杀。为此,她悔恨不已。

(本文来源: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