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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王春来董事长 专家说何罪之有

法制日报记者:严陆 实习生 刘辉鸣

2010年春夏期间,陕西省旬邑县警方根据举报,对河北中达集团原董事长王春来监视居住3个多月。当然,这个监视居住,不是让王春来住在老家邢台,而是将王春来从河北押至陕西旬邑。当第一次报请逮捕被退回之后,旬邑警方寻上方的支持,于11月29日再次提请旬邑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王春来进行逮捕。

提请批准逮捕书称,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春来在吴振清2009年11月10日辞去民营中达集团董事长,自已继任代理董事长。2010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议,王春来提出,给陕西火石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邑中达燕家河煤矿、旬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的职工干部和河北中达集团董事会成员及部分中层领导发放年终奖。王春来拍板决定奖金发放标准,还决定资金从上述3家煤矿调取。王春来签发了2009年度年终奖金分配基本方案,其中集团董事会成员奖金数为3矿矿长基数之和,即146万元。此后,从3家企业调取资金1578.7万元,存入建行一私人账户,后又将该款项分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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