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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检察院 公诉你的色情博客

男子博客传播100余张色情照片

2010-03-14 03:07:47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因在自己博客中发布淫秽色情文章和图片,26岁男子张某近日被检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了公诉,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去年5月至12月间,张某在丰台区大红门西马场的暂住地,使用电脑多次在自己博客上,转载、发布淫秽信息。



新京报3月14日报道 因在自己博客中发布淫秽色情文章和图片,26岁男子张某近日被检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了公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是北京市首例被公诉的“淫秽博客”案。

检方指控,去年5月至12月间,张某在丰台区大红门西马场的暂住地,使用电脑多次在自己博客上,转载、发布淫秽信息。

根据举报线索,张某今年1月11日被警方控制。他自称在博客中总共发布了100余张淫秽色情图片,是其从网站上搜索得来。

张某称,在博客发布淫秽图片和文章,除观看外,也为提高博客的点击率。检方起诉书统计的数据,博客的淫秽信息点击量近3万次。

检方认为,张某传播淫秽物品,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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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黄图”过百张犯罪


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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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提示
       因在自己博客中发布淫秽色情文章和图片,26岁男子张某近日被检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了公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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