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凤山公安局 朝天鸣枪打死天外来客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3-27 21:26:16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鸣枪时意外造成附近一居民楼五楼的居民罗某头部受伤,警察立即将受伤的罗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19分死亡。
简介:
凤山公安局  朝天鸣枪打死天外来客

2010-03-27 16:39:51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27日凌晨3时许,广西凤山公安局一民警处置一持刀男子追赶群众事件,朝天鸣枪警告时意外致伤一名在五楼观看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许死亡。



中新网河池3月27日报道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警方今天晚间介绍,3月27日凌晨1时许,该市凤山县发生一起警察处警受阻,遭到歹徒持刀围攻,警察鸣枪警告,意外造成楼上一名围观居民受伤事件,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绍,27日凌晨1时许,凤山县公安局接到民众报警:凤山县城云峰路MP5KTV娱乐城前有几名社会青年酗酒闹事。接警后,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警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警察在处警过程中,遭受酗酒闹事者彭某等9名人员围攻,其中一人执刀阻碍警察执行公务,追砍警察。在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警察被迫朝天鸣枪示警。鸣枪时意外造成附近一居民楼五楼的居民罗某头部受伤,警察立即将受伤的罗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7日10时19分死亡。

事发后,广西公安厅、河池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安厅副厅长陈一平批示:河池市公安局派人前往凤山县开展事件的调查工作,掌握事件动态,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河池市委书记蓝天立批示:请凤山县委、县政府及时妥善处理。河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昌军批示:凤山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事:要全力以赴做好伤者的医治和事件善后工作,尽快将事情发生的真相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酗酒滋事的人员彭某等9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警方表示,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蒋雪林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