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案点评
案情回放
快乐通奸  一个纠缠不清的罪名 



2010年4月7日,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因组织“换偶游戏”而涉嫌涉聚众淫乱罪被公诉。如果领刑,他将成为近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详细)“换偶教授案”掀起一场全社会参与的大辩论,但这场围绕“聚众淫乱”的争辩,实际上反映了多年来人们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争论。

不同的文明,对“淫乱”定义不同

作为宗教国家,伊朗不仅保留了通奸罪,通奸犯(大部分为女性)还会被处以乱石砸死。在奉行民主制度的韩国,通奸罪也被保留,韩国女艺人玉素利曾因此罪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主流文明早已抛弃以“淫乱”定罪

在西方的法律规定中,“聚众淫乱罪”并不存在,但诸如通奸罪这样的“淫乱”罪名曾经存在。尤其是中世纪以前,对“通奸罪”的规定在教法和世俗法律里都能找到,其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教法更是对通奸有极为详细定义以及处罚,最严重的惩罚是处死。随着中世纪“黑暗的年代”的消亡,在世俗法律和宗教教法的磨合、一波又一波的自由解放运动中,“淫乱罪”开始逐渐淡出主流文
快乐通奸 一个纠缠不清的罪名
本案提示
       作为宗教国家,伊朗不仅保留了通奸罪,通奸犯(大部分为女性)还会被处以乱石砸死。在奉行民主制度的韩国,通奸罪也被保留,韩国女艺人玉素利曾因此罪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专家点评
深刻思考
社会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