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柘城公安局 刑讯逼供之后死人复活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5-07 20:03:0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1999年5月的一天,赵作海与素有暧昧关系的同村一妇女发生关系时,被村民赵振晌看到。赵振晌与这名妇女也有私情,因此与赵作海发生争斗。
简介:

柘城公安局  刑讯逼供之后死人复活

河南商丘一“杀人犯”入狱10年后被害人"复活"

2010-05-06 21:47:28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核心提示: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获刑29年。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家属希望警方早日还赵作海清白。



人民网5月6日报道 10多年前,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多后,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其家属报警,柘城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审讯。

据了解,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1999年5月的一天,赵作海与素有暧昧关系的同村一妇女发生关系时,被村民赵振晌看到。赵振晌与这名妇女也有私情,因此与赵作海发生争斗。赵振晌持刀追打赵作海,打斗中,赵作海夺过刀将赵振晌杀死。赵作海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

6年前,赵作海被羁押于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入狱后他两次获减刑,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9年。

然而,原来已经“风平浪静”的故事,随着五一期间“死者”赵振晌的突然现身“再起波澜”:既然赵振晌没死,那么无头尸体是谁?赵振晌为何突然失踪10多年?为什么当初赵作海承认杀害赵振晌?赵作海到底有没有杀人?

今年5月4日、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死人”突然现身让村民们震惊

“老表!”5月2日上午,在柘城县公安局老王集派出所,被“杀死”10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打招呼,把赵楼村支书李忠厚吓了一跳。

“你不是死了吗?咋又回来了?”李忠厚追问。

“他(赵振晌)说,‘我没死,在外面做生意呢’。”李忠厚告诉记者,见面第一件事,赵振晌就向他要求吃低保。后来,通过聊天,赵振晌还说,他失踪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卖瓜子、衣服等东西,这次回来,主要是因为得了偏瘫,“要不是轻微偏瘫,还不回来呢。”

至于当初什么突然失踪,赵振晌给李忠厚的解释是:当时和赵作海打架时,他砍了赵作海几刀,还以为把赵作海砍死了,就跑出去了。

据村支书李忠厚的妻子和赵楼村一些村民介绍,赵振晌突然现身村庄,当时所有见到他的人都吃了一惊,纷纷问:“你不是死了吗,咋又复活了?”

“连他(赵振晌)侄子都吓了一跳。”李忠厚的妻子说,后来,为了证明自己身份,赵振晌只好让大家查看了他肚子上的疤痕。

那么,赵振晌现在何处?记者采访时,赵楼村村民都说被带到老王集派出所了。

5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老王集派出所,想找到赵振晌,但值班人员称赵振晌不在所里。记者致电该所王所长,王所长问明记者身份后,迅速挂断电话不再做解释。

“赵振晌没死,那赵作海不就能出来了?”赵振晌的突然现身,让村民再度想起了已经被羁押10年的赵作海。

“无头尸”案发,他成了“杀人犯”

据赵作海妹夫余方新介绍,10多年前,赵作海因为经济纠纷和同村村民赵振晌打架,之后,赵振晌失踪。赵振晌亲属报警,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带走,20多天后才放了出来,“当时正赶上收麦”。

“我当时还问他到底杀赵振晌没有,他坚决否认。”余方新说,事情过去一年多后,赵楼村村民淘井时,发现一具没有头、没有四肢的尸体,赵楼村村民都以为是赵振晌。赵振晌亲属也认为是赵振晌的尸体,并再次报案。这样,曾和赵振晌打过架的赵作海成了嫌疑人,柘城警方再次将赵作海抓走,羁押在老王集派出所审讯。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也没有见到判决书,后来,赵作海以杀害赵振晌的罪名被判刑,转到位于开封市的河南省第一监狱,成了一名“杀人犯”。

据了解,入狱之后,赵作海曾表示过对判决有异议,并表示时机成熟会提出申诉,但至今并未正式提出申诉。

“现在,他(赵作海)已经被羁押10多年了,房子塌了,妻子改嫁了,4个孩子送给人家3个,还有1个在外地打工。”余方新说。赵作海被判入狱后,他到开封探过一次监。当时,他还问赵作海为啥不申诉,赵作海摇了摇头叹口气说:“有啥可申诉的?”

一问

没杀赵振晌,赵作海为啥认罪?

既然没有杀害赵振晌,那么当初赵作海为什么要认罪呢?对此,余方新认为,赵作海曾遭到警方刑讯逼供。余方新称,赵作海第二次被抓时,他在老王集街上帮人做饭。他去派出所给赵作海送饭时,就听人说,赵作海遭到警方刑讯逼供:坐啤酒瓶,喝辣椒水,困了就在头顶上放鞭炮。

余方新说,当时,赵作海和赵振晌打架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因为经济纠纷;一说是因为两人都和同村妇女甘花(化名)相好,产生矛盾。为此,当时柘城警方也曾将甘花抓走。

“赵振晌的亲戚告状(报警)时,说我和赵作海相好,说我帮助赵作海杀死了赵振晌。”甘花说,当时,她和赵作海同时被关押在老王集派出所,民警一直讯问她和两人有关系没有,并且“非要我承认和他们有关系,两人是因为我打架的,而且民警还用木棍打我。”

此外,赵作海的姐姐赵作兰也说,今年 5月4日,她到开封探望赵作海时,给他说了赵振晌回来的事。“他(赵作海)说,‘我冤枉,冤得很,很想出来,我确实没杀人’,当时承认是因为公安局(民警)打他了。”赵作兰说,为了证实民警打人,赵作海还让她查看了他头上被枪砸的伤痕。

二问

不是赵振晌,“无头尸”究竟是谁?

既然“无头尸”并非赵振晌,那他到底是谁呢?当时,大家都以为是赵振晌的,警方还采样进行了DNA鉴定,这么多年也没人再追究。现在,赵振晌出现了,证明尸体不是赵振晌,到底是谁,目前,都不知道。

“当时警方做了几次鉴定,咋会没鉴定出来呢?”余方新希望警方早日确定死者身份,尽快破案,还赵作海一个清白。


那么死者到底是谁?对此,柘城县公安局一名民警说:“当时确实鉴定过,不过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没法鉴定清楚,结果出不来,没有确认(是赵振晌),也没否认。当时因为无法确定死者身份,一直没有判决,直到事后几年后才判决,可能是判了死缓。”

该民警承认在该案办案过程中有失误的地方,不单单是公安局,办理这个案子涉及公、检、法三个部门。这名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市、县领导都非常重视,上面的意见是:一是查清尸源,确定死者身份。二是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调查此事,调查出来,如果在办案过程中或者在处理过程中有违法的情况,该处理谁处理谁;如果真弄错了,赵作海确实没有一点责任,该赔偿赔偿。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陈海峰 周斌)

被害人“复活”暴露刑诉机制缺陷

2010-05-08 01:55: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观察家

在“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格局中,由于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居先,而且其实际权力和地位相对优越,导致检、法对其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起诉和审判变成了对侦查结论的一种追认。

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后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家属希望警方早日还赵作海清白。

“死人复活”,冤案揭底,极具戏剧化的场景,让我们想起佘祥林等名字。类似的先入为主,类似的刑讯逼供,类似的罪及无辜,类似的“死人复活”或真凶落网。如公案小说般离奇、诡秘的案情,在让人嗟叹、感怀的同时,也让我们的心灵经历了一次次难以承受的刺痛。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死人复活”或真凶落网,他们的冤情又如何昭雪?在他们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无辜者沉冤海底?

固然,冤案的发生是司法史上无法避免的现象。认知的局限,人性的幽暗,都难免会将执法者引入歧途,从而冤及无辜。正因如此,人类才创设了各种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错误、发现错误和纠正错误。一个完善的司法制度,应当拥有快捷有效的防错、纠错能力。相反,如果冤案频繁发生,发生之后又难以发现和纠正,则必然有其内在的弊端和毛病。

近年来,一系列冤案不断曝光,暴露出我国刑事诉讼机制的一些沉疴痼疾。首先,大多数冤案中,警方的刑讯逼供,都是铸成冤案的关键一环。一个完全无辜的人,如何能作出和现场情况完全一致的供述来?自然全赖刑讯和诱供、指供之功。但冤案反思不能仅仅止于刑讯逼供,因为,从整个诉讼流程看,警方的侦查结论,还必须接受起诉和审判的反复检验。而任何冤错案件,在证据体系上都不可能完美无瑕。如果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起诉、审判环节能够严格把关,也完全有可能为无辜者纠错、申冤。

但遗憾的是,立法者所设计的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诉讼机制,有时在实践中却严重变形。透过一系列冤案,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将“冤案”铸造成“铁案”的可怕机制: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把一个个无辜的案件弄得似乎“铁证如山”。随后,“半成品”传递给检察院、法院,检、法再根据侦查案卷进行公诉、判决,最终“成品”出炉,冤案酿成。在这一流程中,纵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种种理由百般申辩,往往都无力回天。

在这种“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格局中,由于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居先,而且其实际权力和地位相对优越,导致检、法对其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起诉和审判变成了对侦查结论的一种追认。因此,一旦出现侦查错误,冤错案件就如同“滚石下坡”,一路冲关夺隘,直到作出有罪判决为止。而且,这种体制所具有的巨大惯性,还使检、法机关即使发现问题,往往也难以纠正,面临极大压力和困难。


因而,杜绝冤案之道,根本之举在于制度变革,改变不平衡的诉讼机制。第一步,可立足现有的体制,适当平衡公检法之间的权力、地位,强化检察院、法院对公安机关的“制约”,以期对警方的“半成品”进行严格审查和检验;第二步,按照现代诉讼原理和法治理念,摈弃侦查中心主义,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格局,将“滚石下坡”变为“推车上坡”,使警方的侦查结论在起诉、审判中反复接受来自检察官、法官及辩方的持续质疑与检验,为防错、纠错层层设卡。与此同时,还要扩大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适当平衡控辩力量,以权利制约权力。

毛立新(学者)

(本文来源:新京报 )

河南蒙冤"杀人犯"前妻被刑讯逼供一个月

2010-05-09 03:41: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5月8日,赵作海前妻赵小齐(音)表示,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关在乡里一个酒厂一个月,受到很多折磨,但一直否认丈夫作案。

新京报5月9日报道 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

此事被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称其为“佘祥林案”翻版。5月7日,记者前往商丘市采访事件的最新进展。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告诉记者,5月1日,商丘市公安局获悉赵振裳“复活”一事后,当天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就开展了行动。目前,公安局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确认赵振裳的身份,目前已经确认无疑。二是对无名尸体开展侦破。现在无名尸体的DNA已经送往公安部进行检测。三是做好双方家属的安抚、稳定工作。

赵启钟说:“从目前的情况看,该案肯定是错案。”据悉,5月1日,赵振裳身份确认后,商丘警方当天就向同级检察机关和法院汇报,建议复查“赵作海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检察院和法院,但两部门未表态。

1997年10月30日,赵作海和赵振裳因琐事打架后,赵振裳不见了。后其家人向警方报失踪,警方曾将赵作海作为嫌疑对象侦查,羁押20余天,后因证据不足,将其放出。

1999年5月8日,该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被认为是赵振裳。警方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于次日对其刑拘。此后,赵作海一直羁押在看守所。2002年11月11日,商丘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5日,商丘中院经过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

- 相关新闻

河南警方掘地三尺重查无名尸案

当事人称曾遭刑讯逼供,警方表示省市已组成调查组,刑讯逼供亦是调查内容

本报讯 (记者张寒)昨天,柘城县警方表示,赵作海一案正在侦破中。现在调查组在找新的证据对无名尸体案进行侦破。警方称,无名尸体案件破获之后,赵作海一案才会真相大白。而对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警方未给出明确答复。

水井重新开挖寻找证据

昨日上午,在赵楼村的水井旁,两辆挖掘机在施工,将水井挖出了一道深沟。这个水井就是当时发现无名尸的地方,该尸被认为是赵振裳。

现场一位民警说,挖井是从昨日早上开始的,目的就是寻找早前“无名尸”的有关证据和线索。他说挖水井是希望能找到无名尸残留的骨骸。他说,案子已过去多年,找到新证据可能性不大。他还表示,但是压在无名尸身上的石磙也没有找到。这次挖掘也希望能找到石磙线索。

柘城县公安局宣传股张股长表示,现在第一位的就是将无名尸的案子破了,破了这个案子,赵作海的案子就完全真相大白了。他说现在此案还在侦破排查中,目前还没有新的线索。

另外成都商报称,一位村民称,赵作海的弟弟叫赵作星,在25年前跟别人打架被杀死,案件至今未破。

前妻称曾遭民警逼供

昨天,赵作海前妻赵小齐(音)表示,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关在乡里一个酒厂一个月,受到很多折磨。“用棍子打我,让我跪在砖头上,砖头上还有棍子”。她说,民警一直问她是不是知道赵作海杀人。“我什么都不知道”,说不知道就一直被打。她说每天只能吃一个馒头,还经常几天不让睡觉。

从酒厂出来后,赵小齐知道赵作海被确定杀人。她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到外村。两个孩子现在一个在外地打工,一个已经出嫁。这十几年她没有再回去,也没有去见过赵作海。现在即使赵作海回来,她也不想再回去。

警方称当时办案者已不在岗

而被称为赵作海相好的甘花(化名)表示,她也曾被警方审问,被棍子打过,让她直起腰,屁股不挨地地长期跪着,致两个膝盖直不起来。


公安局张股长说,他不认为这个案子存在刑讯逼供。该案已过去十多年了,当时的人已不在岗,他表示,省市已组成调查组,对于刑讯逼供是否存在也是调查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