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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森有法官 你天生就懂得许多法律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11-08 15:11:0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舞女”,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了法官,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富平县法院的一件怪事。
简介:
加森有法官  你天生就懂得许多法律

——富平县: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

2006-08-24 20:51:07 

来源: 南方报业网-南方周末(广州) 

陈海(发自陕西富平)

摄影黄广明

亟待提高的法官素质



现在很多正规大学法律系毕业生不能进法院工作,因为法院的位子都满了。将素质太差的法官淘汰出局,让位给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这事应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一些组织人事部门总以为,法院院长由谁来当是一个官位问题,没有意识到法院院长首先必须是一个法律专家。

十年浩劫耽误了一代人,在恢复公、检、法伊始,招选一批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人充实到公检法系统是可行的,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法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中国加入WTO,现在一些法官的知识结构可能难以适应。在我国还有个不合理的现象,即律师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考试,资格审查中除考分外对其学历亦有要求,需是法律专业专科、其他专业本料以上学历,合格者才颁发执业执照。但进入法院工作却可不问学历,不需考试,(这种状况已经改变,我国从明年开始实行司法人员统一考试———

—编者注)这就造成了律师素质普遍比法官高,但审判权却在法官手上。若司法者不能正确地理解法律、援用法律,那是对法律的最大亵渎。中国要与世界接轨,不仅是立法应驶上快车道,执法、司法亦同等重要!

(《羊城晚报》2000·7·1武向春文)

一个在社会上浪荡多年的“舞女”,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了法官,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富平县法院的一件怪事。

此事今年10月经中央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中央和陕西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据新华社报道,陕西省政法委近日对有关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理:对王爱茹、张军利等人立即予以辞退;原富平县委副书记、现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白兵权,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加森有停职检查,待陕西省及渭南市纪检部门查清责任再做处理。

目前,陕西省及渭南市纪检部门正在对富平县法院发生的弄虚作假、违反组织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进一步调查。鉴于富平县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省政法委已经将这个县作为全省政法队伍整顿的重点。

正是这个法院,本报在8个月前曾有过报道————该院法官王亚光在一起简单的行政诉讼中,坚持秉公断案,“违抗”了审委会意志,进而遭打击报复,被逼踏上上访路,告了7年的状……(本报3月22日《一名法官“抗上”的代价》)

该用人的不用,不该用的人却在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判案,引致民怨不断。记者近日在富平调查,发现类似“舞女当法官”这样的怪事在富平县法院还不少,无论是法官们自己还是当地民众,都已见怪不怪。

业务素质与道德水平

“不用去谈业务素质了,就道德水准而言,富平县法院有不少法官不配坐在庄严的法庭上断案。”富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说。

来到富平,记者才知道“‘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一语已然家喻户晓。新华社的报道:被称为“舞女”的那名法官,原名王爱茹,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农民,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某某同居,无正当职业。1996年到1997年,孙某某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这里成了容留妇女卖淫和黑社会拉拢腐蚀干部的场所。这期间,与孙某某勾搭的王爱茹一手

操持舞厅,成了在富平名噪一时的老板娘。

有王爱茹的邻居称,“有一段时间王爱茹跟孙某某关系不好,便到舞厅里做‘小姐’。”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小姐”或“老板娘”,1997年底便到富平县法院美原法庭任法官,2000年3月调执行庭任法官。

“舞女”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干警的谈资和笑柄。一位律师说:“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

2001年11月8日上午,被辞退的王爱茹纠集四个人冲进法院会议室,殴打正欲开会的美原法庭庭长董有仁,董的衣服被扯烂,脸被划破。

董有仁被打是因为一个月前他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王爱茹“经常收受当事人钱财私办黑案”,“还趁办案之便诈骗钱财”,把王爱茹“整得上不成班”。

给新华社记者带路的华朱乡农民朱继耕不敢回家,成天在外东躲西藏,王爱茹嚷着一定要找到他和王亚光,跟他们算账。本报记者在富平采访期间,王亚光进出小心翼翼,随身带着朋友送的藏刀。

“打人”时省里来富平整顿司法队伍的工作组还驻在富平,直到11月12日,记者离开富平,县里对打人事件仍然没有表态。而关于王爱茹办案水平的故事却源源不断传到记者耳里。

比如,董有仁任美原法庭庭长期间,王爱茹受理32件案子,16件至其调走未结案,而有7件未立案,却已收取3200元案件受理费。

关于王爱茹利用职权谋取好处,记者在执行庭法官王福顺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如王爱茹被清退后,移交给王福顺的两宗案子,案卷表明已收执行款,却未返还申请执行人。

一位法官由此感叹:“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低比业务素质低更可怕,以这样一个道德水准低下的法官队伍如何能保障司法公正?”

而1995年《法官法》颁布后,还有十多名与王爱茹一样的社会闲杂人员违规进了法院。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富平法院近三年来未进一名正规政法院校的毕业生。

张军利,院长加森有原来的司机,同事的评价是“一身流氓习气”。1999年11月,张因涉嫌冒充公安干警强奸发廊女老板被富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01年1月10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报请逮捕。

事发后,加森有授意法院干部找公安、检察机关上下打点,后向公安局交一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张军利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加森有任命为该县庄里法庭书记员。

一名工人,汽车司机,又是一名有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竟堂而皇之地在公堂上审起案来。“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一位退休法官语不成声。

张军利出事后,劳改释放人员连某某进法院成了加森有的司机,之后在执行庭办案。连是某副院长的妻弟,后因“风声”紧,调离法院。

一起假案

由于法官素质低下和徇私枉法等原因,在富平,冤假错案可谓不少。

2000年12月19日,富平县百货公司兑付给焦健本96万元的工程款在押解回家的途中被人持枪劫走,一时震惊富平。后几经查询,焦才知道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而“劫款”时法官们并未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当晚,焦在法院执行庭签下“同意扣款”后,退回45万元。

纠纷来源于6年前的一张“借据”。1994年1月,焦健本在韩城市承包工程,因建方欠款久追不果,便寻求当时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邢某帮忙。邢允诺,并向焦介绍一项500万元的工程,但要先付5%的“介绍费”。焦一时筹不出这么多钱,邢让他写一张借条,“焦健本欠27·8万元”,邢以不便出面为由,款落“李敬章”。

后来,焦承建500万元工程一事“打了水漂”,焦向邢索回借据,被拒。

2000年8月4日,焦健本接到法院的传票,大吃一惊,自己竟被从未谋面的“李敬章”告上法庭。

8月21日,富平县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焦李”纠纷,邢某与“李敬章”均未到庭,由自称是“来自西安的律师”阎某某代理。(据了解,阎为富平氮肥厂工人,是富平法院副院长同某某的妻妹,而同与邢某是好友。)

办案的书记员孙某向焦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调解,可以算30万元,诉讼费原告出。若判决就要算50多万,今天就要决定,再无时间。”无可奈何之下,焦在调解书上签字。

3个月后,焦健本的51万元被“强制执行”,超标的21万。

富平法院执行庭知情法官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没有原告的假债务纠纷案,是精心策划的一起假案。“假原告不敢出庭应诉;原告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操纵假案的人不敢出头露面。”

今年3月26日,渭南市中院以“事实不符”为由,要求富平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审理”。但富平法院置之不理,于8月28日驳回焦的再审请求。

3个月又过去了,焦健本的51万元工程款仍滞留在富平法院,没有人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私设监牢与律师被打

1989年,农民朱继耕与人合伙办了个面粉厂,三年后获利12·3万元。厂长杨某某企图独占面粉厂,不结算,不分红,引发纠纷。1992年2月,朱等三名合伙人将杨某某诉至法院,确认其所有权及分配受益权。案件经一审、二审、重审历时三年审结。杨某某通过关系找到院长加森有说情,加迫使办案法官改变了原判决,致使朱等三年辛劳一无所有。

1998年2月22日夜里,心怀不满的朱继耕在县城散发宣扬加森有腐败的材料,被富平法院法官刘某某抓住。朱被拉到长城宾馆三楼,戴上背铐,法警杨某某接连打了朱的耳光。随后,朱被张军利、刘某某等轮流殴打,致大小便失禁。第二天,朱被转至庄里镇非法拘禁达11天,朱妻也被铐至庄里,遭逼供、辱骂。

三年来,朱继耕不断上访讨说法,而打人者刘某某却被提升为某法庭庭长。

整人不只是一些法官的专利,也不仅只有农民才能成为被整的对象。乔山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雄飞有刻骨铭心的经历。

2000年12月11日,大雪纷飞。清晨8时,成雄飞便被富平法院雇佣的法警王某某叫到杜村镇政府司法办公室。因一笔担保的借款发生争执,王某某嫌成雄飞“讲了法”,粗鲁地将成铐在司法办门外的桐树上。成在大雪中站了一上午。

随后成雄飞被带到东上官乡政府非法关押15天。15天里,作为律师的成目睹了富平县法院经济庭部分法官的胡作非为:私设监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可以随意抓人、铐人、拘禁人;将男女“人质”混关一室;动不动就将人铐在树上;随便打人也是家常便饭。

与成雄飞关在一起的皂角村农民管许昌曾被经济庭干警孙某等人打得昏死过去,后经医生抢救才活过来。关押成雄飞屋子的墙上溅着血迹。三天后送达的拘留通知书上说,成雄飞“妨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

面对记者,成雄飞难过地说:“作为一名律师,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保障不了,如何去为老百姓申冤?”

11月11日,东上官乡政府,记者见到了关人的三间房屋,透过玻璃窗,已看不见墙上的血印,屋里住了人,他们证实这屋子做过“监牢”。

一个令人齿冷而又啼笑皆非的细节是,去年冬天,几十名债务人被非法关押在张桥镇。经济庭副庭长李小平想出一招,让债务人们脱了上衣,围着院子绕圈跑,嘴里喊着口号:“下定决心,排除万难,欠债可耻,一定还钱。”而李小平的这一“发明”还作为经验在富平电视台新闻中播出。

富平法院法官的整体素质

在律师们眼里,这位高中学历,1996年始任法官,1998年便升任经济庭副庭长的李小平“业务能力很差”,“只能说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曾经有律师找他咨询业务,李双手一摆:“不要跟我谈法律。”“他甚至不知道有一部《产品质量法》”,律师成××说。

在成××看来,富平县法院经济庭8名法官,真正够法官水平的没有一个,“都很糟糕”。成说民庭庭长李申志业务能力不错,经济庭的判决书经常交给他来写,“有的实在看不下去,他重写一遍”。李申志是复员军人,好学,自学成才。

前任经济庭庭长成平在成××看来“办案还可以”,因李小平与加森有的关系“非同一般”,成平被调至审监庭,李小平负责经济庭工作。成××说王亚光是法院最好的,刚直不阿,却遭弃用。

与记者聊天时,民庭庭长李申志说:“在富平法院,只能随波逐流,想洁身自好太难。”李是老三届,他说按理也该退下来,却仍居要职,“不是我的素质有多高,实在是法院整体素质太差,该要的不要,不该要的却成堆”。

按照政工科长李冬菊的说法,富平法院法官的文化程度多数在“大专以上”。但这种说法却遭到一位法官的质疑,“那都是哄鬼的”,很多是法院系统内部的夜大或函授毕业,有的纯粹就是花钱买的文凭。

至于院长加森有自己,进法院前当过乡镇党政干部,当过工商局局长,没有任何法律专业背景。

不止一位法官对记者说,法院进人就加森有一人说了算,整个成了一个网,“没法不被牵进去”。

富平一位律师说,现在法院宁可进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再培训法律知识,也不愿要学业有成的大学毕业生,没有任何背景的大学生要到法院求职,比登天还难。

这么多年来富平法院正规法律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只有6个,现在只剩下3个。近几年不少水平高的法官纷纷调离:朱永平、王晓杰、邢亚琴、雷金平……不少人认为的办案水平高的法官王亚光,如今仍“待岗”在家。

按陕西省人大代表、富平县人段民朝的话说,像王亚光这样的法官多几个的话,哪会有那么多冤假错案,哪会有那么多上访群众?

对于记者的正式采访,富平法院从上到下一律拒绝。之前的几天,法院多次开会,某副院长一再强调: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接受记者采访,否则属违纪行为。

可以证实的消息是,继王爱茹、张军利等之后,富平法院停止了违规进法院的李虎、王基建、马小荣、陈炜、罗高平等五人的办案资格。


原韩城市副市长状告《南方周末》 “假案”真相将大白

2002年07月05日09:28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江雪)昨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原韩城市副市长邢建民状告《南方周末》名誉侵权一案。

2001年11月22日,《南方周末》刊发《“舞女”法官和她的同事们》一文,披露了富平县法院存在的大量问题,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文中“一件假案”一节披露:1994年1月,富平县一工程队经理焦健本承包工程,寻求当时主管城建的韩城市副市长邢建民帮忙,邢向焦介绍了一项500万元的工程,但要先付5%的“介绍费”。为此,邢让焦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焦健本欠27.8万元”,邢以不便出面为由,落款为“李敬章”。后焦承建500万元工程一事“泡汤”,此款也未付给邢。2000年8月4日,焦健本突然被从未谋面的“李敬章”告上法庭。对这起没有原告的假债务纠纷案,富平县法院却匆匆调解结案,由焦健本偿还“李敬章”30万元。法院随后强制执行,焦健本不服多次申诉无果……2001年下半年,在新华社、《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了富平法院存在的大量问题后,该院院长加森有等人已被停职。但与此同时,“一件假案”中涉及的原韩城市副市长邢建民和“假案”当事人李敬章却将《南方周末》起诉到碑林区法院,认为报道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6万元。今年5月14日,碑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昨日继续开庭。

昨日的庭审中,法官根据《南方周末》的请求,宣读了调取到的有关此案的证据。此前在富平县法院审监庭给“假案”当事人李敬章所做的笔录中,李敬章承认自己从没有给焦健本借过钱,也没有将焦健本起诉到法院,对焦健本的起诉其实是邢建民所为,自己也没有在执行委托书上签字等等。在富平县检察院和渭南市中院的其他3份笔录中,李敬章也有同样的讲述。但昨日在法庭上,他却对这些内容进行否认。对此,合议庭审查认为,检察院、法院的4份笔录、检察院的建议书等内容能相互印证,当庭予以确认,对李建章与此矛盾的讲述则不予确认。记者了解到,渭南市中院今年3月11日作出的《关于焦健本与李敬章借款一案的审查报告》也认为李敬章起诉焦健本一案认定事实错误,所谓的“借条”事实上就是焦健本给邢建民打的。

昨日下午5时许庭审结束,《南方周末》坚持认为,《“舞女”法官和她的同事们》一文涉及到邢建民、李敬章的内容完全是事实,要求法院驳回邢建民、李敬章2人的诉讼请求。邢建民、李敬章则坚持其诉讼请求,双方都拒绝调解。

记者获悉,《“舞女”法官和她的同事们》一文中披露的“假案”现在已进入再审程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责令富平县法院对“假案”再审。法院不久将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