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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明局长 一夜之间让我名声飞扬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7-06-19 08:04:3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要知道,“被摊派”的对象可是执业律师,是这个社会里最懂法也最懂得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业团体;而大大咧咧地强行摊派的律师协会——
简介:
李方明局长  一夜之间让我名声飞扬



——阜阳律协“摊派门”:最懂法的竟成法盲
2017-06-14 02:42
议论风生
这份“借款协议通报”,分明是阜阳市律师协会“我的地盘我做主”,说到底,就是以权压人。
近日,一张安徽省阜阳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借款”的通报图,在网上热传:阜阳市直所“借”5万元,县(区)所“借”3万元,个人所“借”1万元;并且还是“无息借款”。据悉,此举系因资金紧张向各律师事务所借款购买办公用房的决议。

据报道,在事件引发恶评如潮之后,阜阳律协紧急召开常务理事会,认为“该决议确有不妥”,决定撤销该决议。
律师协会自己买房子钱不够,向别人借钱,居然直接下红头文件,而且语气强硬,强行规定的各个所“借款”金额、“6月20日前将借款转至市律协账户”……这哪里是借钱,满满的“收保护费”的即视感。

要知道,“被摊派”的对象可是执业律师,是这个社会里最懂法也最懂得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业团体;而大大咧咧地强行摊派的律师协会,可是《律师法》明确规定的律师自律性行业组织,本应当维护律师利益的。现在搞出无视法律和规则的“摊派”,令人大跌眼镜。
律师协会钱不够,直接发红头文件向会员单位摊派,连个“借款数额自愿”的马甲都不愿意披,透着辣眼睛的权力的傲慢。

从法律层面来讲,“借款”的前提是,双方为平等民事权利主体,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借不借、借多少、利息是多少、什么时候还,都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这才是有效、正常的民事借款行为。而这份“借款协议通报”,分明是阜阳市律师协会“我的地盘我做主”,说到底,就是以权压人。
事实上,一方面,中央既定的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的改革方案中,律师协会也面临“脱帽子”改革,与司法局脱钩;另一方面,律师协会也承担着很多对律师的考核、培训的业务。
但是,在具体的“放权”改革中,一些地方没有让个别律师协会真正回归服务会员,反而沦为了他们对会员予取予求的权力筹码。有的律协脱掉了司法局行政行为的束缚之后,反而以社会团体的名义,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今年2月,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行业协会“脱钩改革”,风风火火地搞了好几年了,事到如今,还有行业协会公然向会员摊派,这分明是在违背中央的行业协会改革部署。
回到这次阜阳律师协会摊派事件上,该事件显然不能退款了事,而应该严肃追责,绝不轻纵,以儆效尤。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新闻链接: 央广网阜阳6月13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一张截图在网络上疯传,图片上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为解决律师协会购房资金紧张,经常务理事会作出决议,向各律师事务所借款,市级律所5万元,区县级律所3万元,个人律所1万元。一年内还清个人所和区县所的,三年内还清市直律所的。各律所接到这一通报后,在本月20日将款项汇入市律协账户,以便律协交纳购房款。图片显示的签发单位是阜阳市律师协会。作为一个法律职业的社会团体,真的会下发如此“霸气”的借款通知吗?

这份截图显示的发布日期是2017年6月10日,来源网站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昨天上午,这份截图就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当地一名律师介绍,“一出这个事情,圈子里面就炸了,都在讲这个事情,说要借钱买律协办公室。”

据多位参加了当天会议的律师称,当时看到这个文件,不少人都有意见。

律师乙:刚开始我们去签到时看到这个文件,大家感觉不正常,哪有这样借钱的?但是他张口借了,你怎么讲?他是无息借款,大家能帮忙的帮忙,不愿帮忙也不强制,数额都是统一的,一般是市直所是5万,县区所是3万,个人所是1万。

记者:当时去时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吗?

律师乙:基本都到场了,那天要求律师律所的主任必须到。

记者:现场的人基本上都借了?

律师乙:现场宣布了一个文件,律协形成了一个文件。

在阜阳市律师协会的官网上,只有一份《关于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的通知》,其中没有提及借款买房一事。

记者所采访的多个律师都表示,如果阜阳市律协真的向律所借款,即便不强制,也有失妥当。“律协是一个自治团体,有自己的收支,不能说我让你借钱,你就得把钱借给律协。律协还把自己当成管理机构,没有正确定位,这才是根本。”

根据网传通报的说法,这是经过常务理事会研究作出的决议。有当地的律师表示,这种决议本身无效。“借款要讲每个人要给多少钱,什么时候打到什么账户上,这不是商量借款,是谈判,几个常务理事有这个权限吗?常务理事没法代表这事,我感觉挺奇葩的。”

据一些已经向律协借款的律师称,对这种借款行为不太好拒绝:

律师甲:肯定要给,不给(律协)就为难你,以后这些人在当地也麻烦。

律师乙:也有不愿意借的,大环境这样,我估计都会借。借了大家都一样,不借以后影响不好。

记者:以后职业什么的也会受影响?

律师乙:应该会这样。

事实上,阜阳市律师协会向律师事务所借钱,恐怕还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律师法》规定,律师协会要承担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监督的职责。那么,作为阜阳市律协债权人的律师事务所,一旦有违规行为,阜阳市律协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还是会手下留情?

昨天晚上9点半,阜阳市律师协会负责人称,的确发过向律师事务所借款的决议,这是工作中的决策失误。昨晚,阜阳市律师协会紧急作出最新的通报,撤销先前的决议,不再向律师事务所借款。

据悉,阜阳市司法局责令阜阳市律师协会撤除通报,并介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