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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剑民律师 你有钱也不能成为富翁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2-05-17 09:06:03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为沈怀涛状告欣德盛的徐亮,在后来经纬与欣德盛的股权纠纷中,张兆国律师 一起担任欣德盛的代理人。徐亮来自山东恒信达律师事务所,该所主任张兆国早在2003年就担任王晓明刑事犯罪的辩护人,多年来合作未断。

简介:
郑剑民律师   你有钱也不能成为富翁

主动当被告,积极输官司——山东疑现全国最高金额虚假诉讼案。

南方周末  2012年5月10日

虚假诉讼案件近几年逐年递增,被法律界视为难题。本案的利益相关第三方却轻而易举“破案”,可见,遏制虚假和恶意诉讼,除了完善立法和建立相关审查程序外,强化法官责任心同样重要。

  山东临沂的无业人员沈怀涛似乎一夜间成了“千万富翁”。
法律文书显示,在2008年的一宗借贷诉讼中,被告欣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欣德盛公司”)承认,拖欠原告沈怀涛6900万元;法院为了保全财产,查封了欣德盛公司名下一处陵园的全部股权。

  直到2011年,与欣德盛公司打了多场官司的山东商人李元强发现,自己为之鏖战近10年的陵园已成他人财产,这宗疑为全国最高金额的虚假诉讼案才浮出水面。

  沈怀涛对媒体、法院调查人员坚称,千万债务不属实,自己对案件毫不知情;欣德盛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明对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向法院陈述的欠款情况纯属虚构,自己与沈怀涛的姐夫刘广龙设计这宗诉讼,借沈怀涛之名,只是为了从李元强手中保全陵园的股权。

  济南司法部门确认,警方已刑事立案,对此事展开调查。

  原被告“情投意合”

  如果不是法院的朋友提醒,李元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宗迅速调解成功的官司。

  2000年,由李元强担任董事长的济南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经纬公司”)与欣德盛公司前身大富明公司交易股权,双方自此陷入纠纷,李元强与王晓明也成了老对手。

  十余年来,双方使尽浑身解数,你来我往——李元强曾因涉嫌“抽逃资金”被投入看守所37天,王晓明则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刑2年、缓刑2年——诉讼程序更是至今未完,李元强近年来一直向法庭要求获取欣德盛名下恭德陵园公司的52.79%股权。

  “去年五六月份,济南市中院的一位朋友私下告诉我,‘你就算赢了官司也没东西可执行’,得到点拨后我去彻查,才发现了那起借贷官司。”李元强回忆说。更大的“债务”和“债主”几乎是“从天而降”。2008年12月2日,沈怀涛诉称,大富明公司早年开发地产时多次向他借款,本息共计6900万元,经年未还,要求法院判令欣德盛公司还款,并指定查封恭德陵园的全部股权1994万股,这些股权的金额恰为6900万元。

  仅一周后,法院就对陵园进行了查封,期限2年。而这正与李元强之前提出的股权诉求相冲突。

  欣德盛公司方面主动提出调解。2009年1月15日,调解在济南市中院民四庭完成。笔录显示,调解异乎寻常地顺利——对沈怀涛提出的2011年1月1日前还清6900万元的调解意见,欣德盛公司毫不抗辩、直接同意。双方当天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亦于当天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正是这样的“效率”引发了李元强的怀疑。他发现,为沈怀涛状告欣德盛的徐亮,在后来经纬与欣德盛的股权纠纷中,与其所在律所主任张兆国一起担任欣德盛的代理人。徐亮来自山东恒信达律师事务所,该所主任张兆国早在2003年就担任王晓明刑事犯罪的辩护人,多年来合作未断。

  李元强开始注意起了沈怀涛。

  “我先通过公安的朋友了解,发现他手机号从来没变过,朋友说,一般这样的人真实性都没有太大问题。打过去,他根本反应不上来,否认到济南干过这事,表现得很惊讶,说‘我要有这钱就是富翁啊’。”李元强对沈怀涛在电话里的错愕记忆犹新,他当即带着律师去临沂市找沈面谈;后者在一份声明上签字、按下手印。

  声明称,沈怀涛与大富明公司、王晓明无任何经济往来,也从未委托过恒信达律所或张兆国、徐亮。

  “过一下司法程序”

  拿着沈怀涛的声明,李元强奔走于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举报此案为虚假诉讼。济南当地媒体也报道了这起蹊跷案件,称“五旬老人莫名成‘千万富翁’”。这位提前退休后经营饮食店失败、无业在家的51岁临沂人一时成为当地焦点。然而,按照王晓明、张兆国对南方周末记者所述的案中隐情,沈怀涛并不像声明中那样置身事外。

  “刘广龙(沈怀涛的姐夫)最早想买陵园股权,但正好碰上李元强起诉大富明,把陵园股权查封了,当时我们都觉得跟李的官司很快能打完,所以刘就买了大富明的股权,给了四千多万”,王晓明这样回忆大富明改为欣德盛、法定代表人一度变更为刘广龙的原因,“这只是个过渡,因为除掉陵园,欣德盛只是个空壳子。”官司并没有像想象中那么快结束。“刘广龙多次找到我说,万一官司输了,陵园的一大部分就归李元强了,光拿着欣德盛这个壳子还有啥用?有一次李元强还找他到茶社里聊,说他赢定了。”王晓明说,刘广龙感觉利益受到了威胁,因而咨询来了这个保全财产的办法。

  在买下欣德盛的股份后,刘广龙已成了欣德盛的法定代表人,考虑到不能以自己的身份起诉自己的公司,于是在2008年左右与王晓明合计,将虚构的欠款条打在了妻弟沈怀涛名下。

  王晓明提到的,正是后来提交给法院、作为借贷官司关键证据的那张欠款条,落款时间为2004年3月26日。时任大富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晓明在欠条中称,共向沈怀涛借款4000万元、利息1000万元;“我公司保证最迟于2007年10月31日还清,欠款利息按10%计算”。

  “我们没有侵害任何人利益,本质上是对应该得到的东西进行保全,这是我们做这件事的基础。”王晓明对南方周末记者强调。沈怀涛只需要当好他的原告和“债主”——连律师都是被告找的。张兆国对南方周末记者承认,本应由沈怀涛缴纳的数十万诉讼费,实际上是由刘广龙交的,“他把钱打到我的卡上,我再转给徐亮去缴。”

  他同时以恼火的口气表示,自己也是直到济南当地媒体报道此案后,才找到刘广龙,获悉实情。“沈怀涛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但刘广龙是身家上亿的老板,沈怀涛只是普通人,在家里的地位不平等。”张兆国解释沈怀涛卷入此案的原因,但他声称律师被蒙在鼓里。他说,刘广龙2008年找来求助时,只说有个案子要到法院过下司法程序,并未透露详细情况。

  张与刘是老相识,为何没有直接相助,担任沈怀涛的代理人?张兆国只将原因归结为刘要求此次代理免费。

  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徐亮由此被张兆国安排为沈怀涛的代理人,以公民身份而非律所律师身份代理。徐亮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沈怀涛在起诉当天亲自来到律所,签署了授权委托书、民事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当天律所复印机坏了,自己还跑到外边去复印了他的身份证。徐亮认为,委托者刻意隐瞒了事实,提供了虚假的欠款条,自己在其中并不负有失察的责任;考虑到刘广龙与沈怀涛的亲属关系,有这种经济往来似乎也并不奇怪。

  借贷官司迅速调解完成,但直到2011年1月对陵园的查封到期,经纬与欣德盛间的案件仍未结束。王晓明透露,当刘广龙去年2月再次找来时,他按照股权升值的情况,给了刘近7000万元,自己重新成为欣德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和张兆国均表示,刘广龙此后行踪不定,无法提供其联系方式。

  法官集体失聪?

  王晓明与刘广龙间的问题解决了,但对2008年这宗可疑案件的追责才刚开始。

  李元强先后来到济南市中院、山东省高院举报,2012年1月,中院纪检组李姓法官致电李元强,称法院审委会已经做出决定,提起监督程序,对借贷官司进行再审。

  在电话中,法官透露已找到沈怀涛核实情况,“(身份证是)他姐夫找他要的,他姐夫说我们准备签个协议找个熟悉人用一下身份证。起诉是2008年底,从这个情况看是早有预谋的,是想搞这么个假案。”李元强认为,这么一宗蹊跷的官司能成功立案、迅速调解,与法院领导的“配合”脱不开关系。他向法院指出,一位副院长可能与案件的顺利过场有关。李姓法官否认这一猜测,称立案时该副院长并未分管相关业务,并让李等候消息。

  对这样的解释,李元强不服气,“即使不直接分管,领导还是能在这里边起到很大作用。问题这么明显的案子,证据只有那张伪造的欠款单,连银行单据都没有,难道4000万元本金是给的现金吗?法院从立案到调解,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借贷情况,法院一点没有责任吗?”他不愿等待。他通过关系将材料递交到政法系统相关领导处,公安随后介入调查。

  济南市司法局纪委书记李放鸣向南方周末记者确认,警方经初步了解后已刑事立案,对相关书证进行鉴定,并彻查案件;司法局是否要对涉事律师做进一步处罚,将视警方调查结果而定。

  张兆国对南方周末记者强调徐亮与律所的无辜。他以“有瑕疵”一词形容这宗虚构事实的借贷官司,但否认其属虚假诉讼,“王晓明和刘广龙有实质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下的欺骗,目的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算作虚假诉讼”。他指出,李元强及其律师假冒检察院工作人员名义,恫吓沈怀涛签下了声明,自己已向律协投诉其律师,也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李元强对此表示否认。

  南方周末记者5月8日与沈怀涛联系,希望核实他与刘广龙的亲属关系以及上述说法,他表示“无可奉告”,并挂断电话。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剑民表示,警方调查的名目确实将决定本案的走向,“我个人的看法,现在涉案金额这么巨大,即使不构成诈骗,也是妨碍司法公正,而且一定是故意犯罪,不可能是失误。”

  以浙江、广东为首的多地法院,颇受虚假诉讼困扰。浙江基层法院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2008年的调研中,东阳法院近九成法官表示曾接触过这类诉讼,八成感觉逐年递增。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高院院长齐奇递交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诉讼诈骗罪。已进入立法机关修订程序的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问题也获得专门关注,但其是立法问题还是法律适用问题尚有争议。2011年中国法学会民诉法研究会主办的一次研讨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透露,新的立法可能会允许案件之外的人监督、申请再审,这将有利于解决虚假诉讼的问题。

  回顾近年来关于虚假诉讼的报道,数额最大的一起发生在广州,达六千余万;沈怀涛诉欣德盛一案将有可能刷新这一“纪录”。李放鸣表示,虚假诉讼在山东尚未泛滥,暂未听说要出台相关制度予以规范。

  “现在一切都等警方的结果,这么大的一件事拖不过去,一定会很快解决,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一定会受到保护。”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