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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电总台 赔钱为什么犹豫不决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1-03-05 08:03:5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江苏广电总台提起反诉称,郝蕾进组后多次违约,无故迟到、不听剧组和导演调度,甚至罢演,表演也无法达到导演的要求,无奈剧组决定换人。
简介:
江苏广电总台  赔钱为什么犹豫不决

2011-03-05 02:22:49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维持由江苏卫视一方支付郝蕾30万余元报酬的一审判决。近日,郝蕾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立案。郝蕾与江苏广电总台下属卫视频道签约拍剧,出演女主角“欧庆春”。拍摄过半时,被告以郝蕾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曾出演《初恋的故事》、《十七岁不哭》、《白银帝国》等影片。并凭借在《第四张画》中的出色表演获得第47届金马奖最佳女配角奖。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维持由江苏卫视一方支付郝蕾30万余元报酬的一审判决。

近日,郝蕾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立案。


2009年10月,郝蕾起诉江苏广电总台,称与其下属卫视频道《新永不瞑目》摄制组签约出演女主角“欧庆春”。拍摄过半时,被告以郝蕾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郝蕾请求法院判令江苏广电总台支付劳务报酬及合同损失共210万元及利息。

江苏广电总台提起反诉称,郝蕾进组后多次违约,无故迟到、不听剧组和导演调度,甚至罢演,表演也无法达到导演的要求,无奈剧组决定换人。

朝阳法院判决,江苏广电总台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驳回郝蕾的其他诉求及江苏广电总台的反诉。

双方均提起上诉。二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近日,郝蕾称,此案终审判决已生效,但江苏广电总台未付款,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朝阳法院已立案。

责任编辑:NN015(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博 张璐)